社會養老保險,爲什麼會失敗?

‍官辦養老保險是在世界上存在了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但這個制度其實是存在很多很多無法修改的BUG的,以致於全世界各國都出現了支付危機,本文就來探討下官辦養老保險的各種BUG。

官辦養老保險不是保險

保險是什麼呢?

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也就是說,保險是一種防範風險的手段,是商業保險公司或組織提供給個人應對未來不確定風險的金融產品。

這種產品有幾個特點:

第一、投入並不一定有回報:

如果人人購買保險產品都有對價的回報,那風險就無人承擔了。而買保險的人是不希望有回報的。

買了航空意外險的人不會滿懷希望,這飛機掉下來多好,這樣我就可以賠個幾百萬了。

有這種希望並用行動達成這一結果的,叫騙保。

而賠付的金額就來源於那些沒有出狀況的大多數人的保費,比如你買意外險,一年中,沒有出現意外,將你購買的費用退回給你。有這樣的保險產品嗎?沒有的。

第二、是基於自願購買的:

個人自願購買是因爲自己個人的風險喜惡,比如某人的是風險厭惡型人格,他哪怕才三十歲,也花很多錢去購買重疾保險,雖然他知道他這個年齡患上重疾的可能性非常低。

也有人是風險偏好型的人,他就喜歡冒險,比如他根本就不存錢,永遠相信自己任何時候都有能力保持收入,不購買任何保險產品。

有的母親是風險厭惡型,他的小孩從出生開始,就購買大額的健康險,哪怕這個小孩到七十歲纔出現大病,她也覺得值,因爲這能讓他安心。

而有些人可能一輩子都從來不買保險,他就認爲生死有命,不需要這玩意,那也是他個人的選擇。

假設按第一個例子中的母親的標準強制要求全社會每一個人都做風險厭惡型的人,那會發生什麼呢?

只要低於這個母親的風險厭惡程度的人全部被傷害了。

第三、保險產品需要細分人羣,對個體進行風險估價,以降低價格。

保險產品如何在市場上競爭呢?最有效的武器就是價格了。

這家保險公司保障一樣的疾病,保額都是一百萬,但保金一家一年五千,另一家一年兩千,當然兩千的更容易佔領市場。

那保險公司是如何來降低價格的呢?

他們採取的方式叫做細分人羣,分別對風險進行估價。

比如你是一個喜歡健身的人,那你的疾病險的價格可以打七折,比如你年輕,那你的價格還可以更便宜,因爲越年輕得病概率越低,比如你是個跳傘愛好者,那你的意外險我得翻五倍,因爲風險太大了。

通過對人羣的細分,保險公司就能將風險一致的人分到一個風險池裡來,大家一起共同分攤大家的風險。

這樣的結果,就是年輕人購買疾病險、人壽險的價格就便宜了,喜歡健身的人購買疾病險就比那些不喜歡的人更便宜。

這樣有利於保險公司爭取客戶。

與此同時,他還帶來另一個結果,就是大家不會互沾便宜。

假設你購買意外險和一個天天玩高空跳傘的人的保費一樣,保額一樣,那你肯定被別人佔便宜了,因爲你的風險更低。

隔三差五,就摔一個,那你的意外險肯定就越來越貴,那你就不願意和這樣的人呆在一個風險池。

你和另一羣和你一樣風險的人購買意外險五塊一年,而那些高空跳傘的人則和搞翼裝飛行等其他極限運動的人在另一個風險池,他們購買意外險可能是一年五萬。

最後極限運動者內部也發生矛盾了,有些人一年玩二百次,有些人一年才玩一次,怎麼辦?

那保險就按次收,一次收一千,那這樣玩一次的人就不被人沾便宜了。

所以保險產品是如何提升服務質量和擴大客戶羣的?

依靠的就是對風險更加精準的估價,對風險人羣的細分,甚至對風險行爲的細分。

只有這樣,他才能讓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他的保險產品。

第四,保險產品還需要滿足大數法則。

什麼叫大數法則呢,風險的概率一定是在比較大數量的基礎上纔可以計算,獨立的個體,無法計算風險。

人們常說,碰不到億分之一,碰到了就是百分百。

但如果一萬人,一百萬人,一千萬人,他們的風險係數就可以計算了。

所以保險公司要找到足夠多的客戶,才能設計出產品。

如果數量不夠,就無法開發產品了。

舉個極端的例子,一種意外保險只有兩個人買,價格怎麼定呢?假設一人一萬保費,十萬保額。

不出事,保險公司賺兩萬,一出事,保險公司賠八萬。保險公司要不巨賺,要不血虧,這樣的保險公司是開不下去的。開着開着碰到個事故,就破產了。

要持續經營就需要足夠多的客戶量,這就叫大數法則。

講完了這四個保險產品的特點,我來問你,現收現付的官辦養老保險有哪一點符合這個特點嗎?

第一,只要你活到歲數,就一定有回報。

這是社會養老保險的特點。

有人要來槓了,人壽保險不也是這個特點嗎?

人壽保險是保障意外身故的,如果某人沒活到歲數,這就出了風險了,保險公司會按保額賠你一大筆錢,比如某人交了十年,交了十萬,可能賠你兩百萬。

但官辦保險,比如某人在六十歲前就掛了,他交了四十年養老保險,他有幾倍的賠償嗎?不會有。

按中國的規定,是退回個人部分,但個人部分只有28%。

那這叫作保障風險嗎?一個人因疾病或意外離世早,這本來應該是人生路上的風險,但現有的養老金支付模式反而是要懲罰這種風險的,這與保險就沒有關係了。

老不是風險,人人都會老,在官辦養老保險體系中,大家在競賽誰活的更長,誰在養老基金池裡拿的錢就更多。

第二,官辦保險並不細分人羣

不管是官辦養老保險還是醫療保險,你會驚奇地發現一個事實,那就是一個地區裡工資接近的人交錢的人往往是一樣多的。

大家風險都一致嗎?當然不一致,那有沒有多交的呢?有啊,就是那些工資高的。

工資高就風險大嗎?一個阿里的25歲的程序員,月交養老醫療保險可能超過五千塊,因爲他收入高,另一個55歲的壯年工人,可能只需要交一千塊,這二者風險是一樣的嗎?

如果是商業保險公司定價,壯年工人的醫療保費肯定比年輕程序員工高,因爲他的風險明顯更高。所以官辦保險收費的方式也不是細分風險的方式,他是根據你的收入高低來調整徵收比例的,實際上是一種稅收。

第四,官辦保險與大數法則也沒有關係。

大數法則的目的是將風險分類,找出風險一致的人,以確保每一個人的風險估價相近,任何一個羣體不佔另一個羣體的便宜。

而官辦保險雖然不停地試圖增加上交官辦保險金的人數,但他不是依據大數法則來細分風險,因爲新加入的還是交一樣多的保費,他只是在一個風險池裡不停地增加人員。

最後你會發現一個事實,官辦養老保險與保險完全不搭架,他和什麼很象呢?稅收。

稅收也是強制徵收的,稅收也是按你收入高低來評估你多交少交的,官辦保險和稅收從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一種強制的財富轉移的方式。

那有人要說了,稅收交上去,他不返還啊,但養老金交上去,他可是你老了以後會返還給你的,甚至拿更多,這就要談到本文的重點了,也就是這種制度的關鍵BUG點在哪裡。

爲什麼官辦養老保險不是龐式騙局

首先我要來介紹一下官辦養老的幾種模式。

官辦養老融資的幾種模式

現有的官辦養老金融資模式有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及混合制等三類方式。

什麼叫現收現付制呢?

在現收現付制(Pay-As-You-Go)下,由當代在職人員繳納養老金用於上一代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養老基金無法進行儲蓄積累,這種制度號稱他的目的是側重養老收入的公平目標及再分配和社會共濟功能。

我們一般稱這種模式爲官辦養老保險,中國的官辦養老金模式基本上就是現收現付制。

社科院近日發佈的一份報告稱,當前,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已高達16個,如果不考慮財政補貼,全國養老金當期結餘今年已是負值,即便算上財政補貼,2028年當期結餘也將出現負數,累計結餘則將在2035年耗盡。

現收現付制說的是你這個月上交的社保費用,當月就直接用於發放當時退休老人的養老工資了。

那麼你按要求連續交數十年,你得到了什麼呢?

你得到一個領取養老金的資格,你當年交的錢已經全部用於上一代了,而你在退休後可以通過政府獲得下一代年輕人上交的養老金的供養。

什麼叫基金積累制呢?

基金累積制實際上是一種強制儲蓄模式,比如美國的404退休儲蓄計劃,加拿大的養老基金(CPP),中國的企業年金,新加坡和香港的退休金,也是一種強制儲蓄模式。

這種制度的特點是,政府強制個人儲蓄,並將這些儲蓄用於投資金融市場,參與者到了年老後,可以一次性支出自己的所有儲蓄和投資收益或是按要求逐年支取。

基金累積制與現收現付的區別是,基金累積制中,你的錢還是你的錢,並沒有被用掉,只不過用於投資了,你能領到的,也只有自己所有的投資額和收益,並不進行平均分配。

什麼叫混合制呢?

混合制指的就是現收現支模式+基金累積制。

大家覺得加拿大的福利很好,但加拿大的養老保險中,現收現支模式支付的金額是很低的。

加拿大的現收現支養老金計劃叫OAS,65歲或以上的人每月可以領取的一項福利。可以領多少呢?

在18歲之後在加拿大居住達到40年可以領取全額的OAS福利金$614.14加幣。但如果個人收入超過$128137加幣,就不能領取養老金。

與你想象中可能不同。

第一,加拿大並不是人人可以享受這種養老金,收入高的人就不能領;

第二,保障水平非常低,一個月才六百多,加拿大人的月收入中位數是5000加幣,這和中國的低保差不多;

那加拿大人養老主要靠什麼呢?

主要依靠的就是加拿大赫赫有名的CPP,也就是強制養老儲蓄計劃。加拿大的CPP被評爲世界上最好的養老基金。

而這個基金的支出方式是各人用各人的錢,他沒有發生財富轉移。

籠統地說,官辦養老保險是龐式騙局,這個說法是不夠科學的。

當然我明白,這種說法指的都是現收現支式的養老保險模式,但我在前面已經分析過了,社會養老保險本來就不是保險,他具備稅收一樣的屬性。在美國,就直接叫社會保險稅。

既然是一種稅收,那他就需要按稅收來理解。奧巴馬醫改案的判決,說明了這一本質。

奧巴馬醫保案

美國最大的奧巴馬總統的醫改方案,被他自己認爲是他任內最偉大的成果之一,奧巴馬醫改的全稱叫《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PatientProtectionandAffordableCareAct)》。

這個方案是奧巴馬在2010年簽署的一項聯邦法案。

奧巴馬醫改最大的“亮點”有幾個:

1、他要把3000萬沒有醫保的美國公民納入醫保的範圍;

2、保險公司不能因爲投保人有過往的病史而拒絕投保,也就是說,不能歧視投保人;

3、保險公司也不能因爲投保人過往的病史而索取不同的保費。

把所有的公民都納入保險範圍,然後禁止保險公司進行歧視,這是奧巴馬醫改一個重大的特點。

這樣一套醫改方案聽上去確實令人興奮,因爲所有的人都能夠得到“公平的對待”,不會有人因爲自己過去得了什麼病,不會因爲自己買不起保險而受到歧視。

看了上一篇文章,你就能明白,奧巴馬醫保方案違反了保險的運作原理

奧巴馬醫改非常複雜,它當中有一個核心的部分,當然也是引起最大爭議的部分,就是“個人強制令(InpidualMandate)”。

你要維持這麼一個“大鍋飯”的體系,必須強迫所有人都進來,不準離開。所以整個奧巴馬醫改方案的成敗關鍵,就在於“個人強制令”能不能實施。

什麼叫個人強制令呢?它是說:所有的人都必須繳納保險,不管你是年輕的還是年老的,不管你是健康的還是有病的。

比方說,每個人必須從2014年就開始繳納保險,那些拒絕繳納保險的人,他在2014年的時候,得交95塊錢的罰款,或者是他們年收入1%的罰款。看這兩個數字哪個高罰哪個。

而到了2016年,罰款就會大幅提升,從95塊錢變成695塊錢,或者是他們可徵稅收入的2.5%。看哪個高罰哪個。

我前面講過,保險是一種商業產品,是一種人們自願購買的商業產品,但現在奧巴馬逼着所有人都購買。 聯邦政府有權逼着每一個公民都購買某種商品嗎? 這會不會違反美國的憲法呢?

有人把這個事情告上了法庭,案子最後到了美國最高法院。案子的核心法律問題就是:政府有沒有權逼着民衆去購買一種商品。

最後有意思的是,美國最高法院在2012年6月28日頒佈了判決。 他們的判決是: 奧巴馬醫改當中的“個人強制令(InpidualMandate)”部分符合憲法,部分違反憲法。

爲什麼說它違反憲法呢?那是因爲國會無權逼着人民買東西。

但是法官筆鋒一轉,他說:奧巴馬醫改法案其實也是符合憲法的。爲什麼?因爲奧巴馬醫改裡面所說的保險其實不是保險,它是政府所安排的一種補貼制度,它不是我們前面反覆討論的那種“能夠自我維持的商業保險”,它是一種向一羣人徵稅,政府拿了納稅人的錢,然後再向另外一羣人發放補貼的財富轉移制度安排。

既然不是傳統的商業保險,既然它不是一種產品——當然國會和政府沒有權逼迫人們去買一種產品——它是一種徵稅及分配政策,所以國會和政府,根據美國的憲法是有權這麼做的。

也就是說,美國大法官將他定義爲一種通過強制徵收進行補貼的一種類稅收行爲。

什麼說社會保險不是龐式騙局呢

龐式騙局是什麼意思呢?

第一,有確定的回報承諾

第二,受益者拿到的回報源於新加入者的投入

第三,組織者的目的是詐騙錢財,收到手上的錢足夠多就要跑路

官辦養老保險顯然並不完全符合這個定義。

第一,官辦養老保險並未承諾你退休後能拿到多少錢,不但不承諾,有時還會主動調高受益者的回報。

比如,中國最近多年連續調高退休工資的金額。

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意見》明確,4月底前出臺相關政策。

2020年養老金髮放水平提高,讓1.2億人得到了實惠。今年繼續上調退休人員待遇,養老金將實現連續17年上漲。

再比如瑞典公共養老金在制度設計上將其支付水平與養老基金財務狀況掛鉤,實現自動調整,以緩解養老金支付壓力。

也就是說,在瑞典,你以後能拿多少錢是不知道的,隨時根據基金的財務狀況變化,收的多,你就拿的多,收的少,你就拿的少,你並沒有確定的收入回報。

官辦保險還不承諾你拿錢的時間,比如各國都推遲了發放養老金的時間,各發達國家普遍在65歲以上。

又不承諾你拿多少錢,又不承諾你什麼時候可以拿到錢,沒有具體的承諾,這就與龐式騙局是完全不一樣的。

龐式騙局能成立,是因爲騙子說,你投在我這裡的錢什麼時間可以拿到多少回報,這才吸引大家交錢。

如果不承諾利益回報金額,不承諾時間,那就是普通的社會融資,比如股權融資就是這樣,既不承諾利益回報,也不承諾時間。

第二、官辦養老金的收入來源廣泛,並不是只有新職工的養老金。

官辦養老金的實質就是稅收,也是一種政府進行收入轉移分配的強制性的制度安排。除了養老保險金的徵收外,政府同時也在徵收其他的稅種。

稅種之間的區別在於徵收方式的不一樣,比如增值稅按銷售額來進行徵收,所得稅按企業利潤額來徵收,而養老保險金則是按企業員工數量和工資總額來進行徵收。

這些稅收徵收上去後,政府是根據需要統一使用的。

所以,並不能說,社保基金的支出,就是僅僅僅來源於新一代職工交的社保基金,實際上,他是在整個稅收池中進行支出。

第三、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並不存在詐騙方。

政府不但不把民衆交的養老保險裝入口袋,還經常在養老資金不夠時進行財政補貼,全世界各發達國家經常性地對養老資金進行財政補貼,也就是將其他的稅收轉移到養老基金池裡來以補充不足。

美國2004年養老基金虧損了9000億美元。在德國,政府每年用於補貼法定養老保險體系的資金高達729億歐元。而日本政府在同年政府養老基金上財年淨虧損達3.06萬億日元。而這些虧損,都是由政府的其他稅收來進行彌補的。

綜上所述,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金並非龐式騙局,只不過人們習慣於把養老金的專款專用錯誤理解爲他的收入來源只能是上交的養老保險費用,當上交的人數量減少時,人們就會說,龐式騙局要破產了。

但你看,世界上這麼多國家搞了這麼多年的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爲什麼沒破產呢?因爲,他的底盤是整個政府的稅基甚至加上未來的稅收,而不是民衆每月上交的養老保險費用。

所以,簡單地將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視爲龐式騙局,不夠科學。

總結一下,官辦養老保險的本質是稅收,他與其他稅種一樣沒有區別,只不過是一種指定用途的稅收,他的支出基數並不一定只是源於本稅種,實際上各國政府的操作都是將全部稅源甚至未來稅源視爲養老金支出的來源,所以簡單地說現收現支的官辦養老保險是龐式騙局,不是太準確。

接下來就是重點了,搞清楚了官辦養老保險的本質,那這種模式的BUG到底在哪裡呢?到底會引發什麼問題呢?

只有搞清楚,俾斯麥創造的官辦養老保險不是保險而是稅收,也不是龐式騙局,你才能理解,他所產生的問題到底是什麼。

俾斯麥社會保險制度到底錯在哪?

你能想到官辦養老保險與現在水滴籌、相互保倒閉到底有什麼關係嗎? 想不到,就看完吧。

鐵血宰相創辦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風靡全球,但這是保險的皮,稅收的心。前兩章,我花了大量的文字來解釋這種制度既然不是保險,也不是龐式騙局,而是一種進行財富轉移的制度性安排。

但有趣的是,政府也並非這種制度的受益者,從全球範圍來看,我甚至認爲全世界的政客可能每天都被這個問題所困擾,搞得無法安生。

比如臺灣的軍公教年金改革,就把臺灣政府搞的一個頭兩個大。

那民衆是受益者嗎?也不是啊。

俄羅斯政府宣佈延遲退休政策的發佈時間,選在該國舉辦世界盃的時候,目的是希望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結果憤怒的人們依然走上街頭,逼迫政府讓步。

爲什麼這麼憤怒呢?因爲俄羅斯要將退休年齡推遲到65歲,而該國一半男子活不到65歲,這讓別人怎麼接受?

可見世界上任何一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都是抓耳撓腮,痛苦萬分。

這是爲何呢?因爲社會保險制度雖然具備有稅收的性質,但又是最不像稅收的一種稅收。

有人可能要說我是神經病了,剛論證他是稅收,現在又要認證他不像稅收,是的,它就是這麼奇葩!

最爲奇葩的稅收

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最爲奇葩的稅收制度,俾斯麥真是一個怪胎,搞出這麼個玩意,讓世界不得安生。

他奇葩在哪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一般的稅收是什麼樣的?按照教科書的定義,稅收是指國家爲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規範形式。

你看這個定義裡,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唯一符合這一定義的就是強制,其他都不符合。

徵收社會保險金的目的是爲了搞慈善嗎?是爲了去幫助窮人嗎?不是。

各個國家用於扶貧濟困的支出大多來源於稅收,而不是社會保險金的收入。各國的養老保險的全部收入一般僅用於參與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工資發放,而不是拿去給最窮的人用。

徵收社會養老保險金是無償的嗎?也不是。

什麼叫無償呢?比如美國政府徵收某個富人的個人所得稅一百萬美元,那美國政府會對應的給他市場中值一百萬美元的服務和產品嗎?如果不會,這就叫無償。

無償對應的是市場交易的行爲。在市場上,人們支出一百萬美元,通常是要拿到他認爲超過一百萬美元價值的東西,他纔會支出這一筆錢。

雖然稅收也號稱是公共服務支出,但他絕對無法說明白,政府花錢做的公共服務,哪一部分是屬於你的。比如,政府的稅用於建了馬路,你可能用不上,更不屬於你,這就不是對價的服務和產品。

但社會保險金不是無償的,你今天交了,到你退休,你就得拿,並且只要你活的夠長,你就要拿的越多,甚至不少人認爲有的賺。這與一般的稅收就完全不一樣了。

人們上繳社會保險金的目的是爲了服從於政府的公共事業的需要嗎?

不是啊,相當多的人們認爲,他們上繳的目的希望退休了可以從政府這裡得到穩定的收入。這是形成了類似商品交易的對價關係。

你看看,社會保險和一般的稅收區別有多大,簡直就像是兩種東西嘛。

但前面我已經和你講清楚了,社會保險就是稅收,就是通過強制上繳進行的財富轉移的手段,本質上與其他稅收沒有任何區別。

本質一樣,但爲什麼這些不同的特點就讓世界上的政府都被這玩意搞得死去活來的呢?

因爲他並不是無償的!

很多求職者往往要問招聘單位,有繳社會保險嗎?聽到有,就歡天喜地,聽到沒有就有可能轉身離去。

有什麼稅收能被民衆主動支持呢?只有奇葩的社保稅。

爲什麼,因爲他有潛在的對價,也就是人們預期他能獲得收入。

而其他稅收,所有人都在不自覺地儘可能不去承擔。比如美國的大富豪們普遍採取信託基金的方式來逃避遺產稅。

政府徵收其他稅種,比如美國的消費稅,個人所得稅,遺產稅,這些稅,政府都可以聲稱用於公共事業了,作爲個人來說,很難評估公共事業對他的價值。

美國政府年軍費開銷七千億美元,佔全球政府總軍費的近40%。美國民衆能評估這個費用合理不合理嗎?評估不了。

美國政府只需要說世界不安全,如果軍費不夠,那你可能生命不保,那花多少錢不都應該的嗎?

而徵收了養老金這筆稅收可和其他稅就不一樣了,因爲他得在對方老了後,支付他的養老費用,因爲你在徵收時,就對上繳養老金者構成了承諾,也就是說,所有收取的稅收中,這是唯一一種是需要以現金的方式還回去民衆的稅收。

這一筆稅收的用途是被劃定的,是不能更改的,而其他稅收只不過是收稅的計算方式不一樣,他們大多數是可以根據政府需要隨意用到任何地方。

那你說各國政府苦惱不苦惱呢?其他稅可以花了就花了,這筆稅可不能這麼處理。

更大的苦惱是這種稅還沒法減稅,沒法停止。其他的稅種,要減都很容易,政府只要縮減開支,就有減稅的空間,而社保稅,根本就減不下來,更不可能停止。

你減下來了,現有的退休老人的退休工資就面臨下降。

你停止這個稅,我交了五年,交了十年,交了二十年,交了三十年的人怎麼辦?

有人說,那政府慢慢還就好了。但更大的問題是沒人交稅了,指望拿退休工資過晚年的老人們怎麼辦?你賠得了嗎?

任何一個稅種,都有可能大幅減少甚至取消,只有社會保險稅幾乎是無法取消的。因爲引發的社會動盪,無人可以承受。

是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就是一種非無償,被劃定使用範圍,不以公共服務爲目的,很難降低,更難取消的一種稅收制度,是人類稅收史上唯一的一朵奇葩。

那問題來了, 它爲什麼這麼奇葩呢?

原因到底是什麼?

那得回到俾斯麥當年開創這一套體系的初心了。

在俾斯麥時代,歐洲社會正進入工業社會,工人的各類醫療、養老保障需求剛剛出現,市場上僅有無數的分散的互助保險組織在滿足部分人們的抗風險需求,金融市場、投資市場尚未發育成熟。

借用了互助保險的理念設計了這套體系。

也就是說,當今世界的官辦養老制度體系的模仿對象,實際上是十九世紀末風行歐美的民間原始的互助保險體系。但俾斯麥以政府爲背書來承辦,再加上對企業的強制徵收,自然一下就能打敗那些民間的互助保險體系。

但從此禍根也就埋下了。什麼禍根呢?

互助保險體系不但是弱點多多的最原始的金融產品,還是市場化的機制啊!

政府非市場機構,但把互助保險體系的東西拿過來,僅僅改變了他自願加入的性質,但他的外在的整體框架並未改變。也就是說長了一棵收稅的心,外面卻是一層互助保險的殼。

俾斯麥設計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依然是交錢的人才能享受,依然是象原始互助保險一樣每人交一樣多的錢,依然是象原始互助保險一樣沒有進行風險分類。

可能你不好理解歐洲那時的互助保險,那今天中國的互助保險你總理解吧。

中國今天的互助保險實際上與當年歐洲的互助保險非常相似,都是屬於原始的保險產品。他也是不進行風險分類,不應用大數法則的。

很多互助保險,不同年齡的人交的錢都是一樣多的,碰到風險就賠償。那這種制度下面,誰佔便宜誰吃虧呢?

年紀大的人佔便宜,年齡小的人吃虧。

年紀大的人風險大,但他和年紀小的人交的錢一樣多。所以中國的衆籌式互助保險,大多是年輕人最先接觸,最喜歡,然後少量的中老年人加入。

爲什麼那麼便宜呢?

大量交錢的年輕人出險概率太低了,而少量的中老年人出險是由數萬倍於他們的年輕人分攤費用的。這是最低級的保險模式,根本沒有進行風險定價和風除管控,和現代商業保險相比,就如同沿街叫賣的貨郎和現代超市的區別。

這種模式現在看上去便宜,等到今天交錢的年輕人都老了,而新增年輕人的基數又減少時,那會出現什麼?你一個月分攤的費用可能是好幾千,因爲每天都有無數人在出險,遠比商業保險要貴的多。

相互寶最後開啓了“死亡螺旋”模式,健康的人逐漸退出,非健康的人還在計劃內,未來分攤金額會進一步上漲。

不用等到月分攤好幾千,現在一堆互助公司倒閉不就是因爲大量中老年人加入了,而年輕人因爲分攤金額增加而不斷退出嗎?這個邏輯與官辦社保的問題是一致的。

互助保險沒有風險分類,風險集中爆發,最後無人願意再買單,當然這種保險是註定要失敗的。 所以阿里這些公司,根本就沒想過這玩意能賺錢,他不過是個噱頭,是引流來賣其他保險產品的工具。

互助保險的商業模式是非常低等級的商業模式,如果是市場化的發展趨勢,他們是一定走向細分風險、符合大數法則的商業保險模式的。

開辦者也根本不懂保險產品的本質,在開辦之初,如果採取不同風險的人進行獨立互助的話,那將會成長爲非常優秀的保險產品,也能有長久經營的機會。

比如相互保,擁有近一億的客戶,完全可以每一個年齡組在一個風險池裡,這樣的互助保險就能維繫,可以讓年輕人一個月只需要幾塊錢,就能進行重大疾病的保障。

比如,30歲的年輕人全部在一個組,假設有五百萬人,那那種人出險的概率極低,可能是萬分之一的比例,也就是一個月有五個人出險,每人賠十萬的話,也就是五十萬,五百萬人分攤五十萬,一人一毛錢罷了。

回到官辦養老保險。

官辦養老保險就是套用了一套市場上最原始的、根本沒有發育成熟的互助保險模式,區別在於,水滴籌、相互保沒有做承諾,可以說關就關,而政府不行。

今天日本政府可以這樣說麼?我沒錢發了,現在養老互助模式宣佈結束,還沒退休的,你們的錢白交了,88了您吶,下次再來玩過。

讓政府幹了外殼是市場的活,那不痛苦嗎?

趙本山是這麼批評的:

你想啊,你細想,一隻公雞,它要下蛋,不是它的活,它要幹,丟不丟人,是啵?丟不丟雞?同行們會怎麼看它?雞怎麼看它,鴨子怎麼看它,鵝怎麼看它,今後在文藝屆怎麼混?

每一個上繳養老金的民衆,都是一個消費者,他們在期待政府給他回報,而這種期待是數千來的政府從未碰到過的局面。

自己約的炮,含淚也要打完,更何況,這個炮,不打是不行的,你退出不了。

西方國家政府,但凡還有徵稅借債務發鈔能力,就一定要維護這一套養老制度,直到財政徹底破產爲止。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著名的故事,叫鐵軌的寬度由馬屁股決定。今天讓各國政府欲生欲死的官辦社保制度是由當年最原始的互助保險決定的。過了一百多年,用的還是保險的雛形模式。

日本政府福利保障開支佔政府開支的57%,其中爲福利還債加利益就佔了24%,那日本政府借了多少國債呢?1160萬億日元。

你要以前只有戰時徵稅的英國皇帝來看現代西方政府,他會驚呼,你們這羣敗家子啊。

古代政府再沒錢,也不會像你們這樣負債累累呀。

但現代西方政府和古代政府不一樣的地方是,反正不是我的江山,欠的債與我何關。

現在明白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奇葩之處了吧。

明明不是他的活,他搶着幹了,結果惹了一身騷。用的還是十九世紀最低級的互助保險模式,這個模式本身就有巨大的問題。幹了以後呢,又幾乎沒有哪個西方政府敢改革這個制度,總不能象企業宣佈破產了事。

你說可笑麼,這麼樣一個低級又原始的保險模式居然搭上政府強制稅收的車,能發展一百多年,卻無法停止。

錯誤的市場行爲未能得到出清,且還經常性地放大,你能想象後果嗎?就如果一個粗鋼廠在凱恩斯式的政策下被錯誤引導增加投資,導致產品滯銷,但處理方式不是讓其虧損倒閉,而是繼續用大筆的財政稅款來支持其活下去。

這樣的行爲,在各國政府中累見不鮮。日本政府就做到了極至,爲挽救殭屍企業都成爲企業股東了。日本的大企業基本上淪爲了國企。

最後總結:社會養老金制度是俾斯麥這個死鬼用權力裝了一個最低等級的金融產品——互助保險模式,這是特殊歷史時代誕生的一個怪胎。

它既不象稅收,又不象保險,而是二者的雜交品種,但由於這種制度一實施,政府就很難退出,讓這一最原始最落後的保險模式在權力的加持下變成了一隻不倫不類的怪獸,成爲了一種強制徵收、未按現代商業保險原則進行風險管控最後導致由政府全部稅收和債務託底的原始互助保險,而其帶來的傷害是世界性的,甚至是所有稅收中傷害最大的一種。

我非常好奇的是,世界上這麼多專家研究官辦養老金制度,我查閱了無數資料,沒看到一個專家能把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外殼是原始互助保險這一事實講明白,更無法站在商業保險的角度來審視社會養老保險,真是一羣酒囊飯袋!連本質都搞不清楚,還研究個什麼。

又是稅又是保險的官辦養老保險傷害到底有多嚴重呢?我告訴你,遠比你想象的要奇葩的多,要嚴重的多的多!

第四

社會保險費用是由誰承擔的呢?

既然社會保險是一種稅收,這種稅收是由誰來承擔的呢?

從表象上看,社會保險是企業和個人各自承擔的,不管是哪個國家,都規定企業承擔部分一般與個人對半開,或是企業承擔更多。

這是社保稅迷惑的地方了。

因爲很多人覺得,這筆錢公司出了一半甚至更多,那我要是主動交的話,公司就能出更多錢,我因此而得到了潛在的收益。因爲將來這筆錢是有可能返還給我的,甚至有可能拿到更多。

好,我們來想一個問題。

第一種情況,按規定企業要出的錢爲你工資額的20%,你要出的錢爲8%;總上繳的金額爲你工資的28%

第二種情況,按規定企業要出的錢爲你工資額的27%,你要出的錢爲1%,總上繳的金額還是你工資的28%

第三種情況,按規定企業要出的錢爲你工資額的1%,你要出的錢爲27%,總上繳的金額還是你工資的28%

請問這三種情況,對你的實際收入有影響嗎?

有人說有啊,假設我工資爲五千

第一種情況下:我交400,公司交1000,我實拿工資是4600

第二種情況下:我交50,公司交1350,我實拿工資是4950

第三種情況下:我交1350,公司交50,我實拿工資是3650

真是這樣嗎?我告訴你,這三種比例的結果是一樣的。

你之所以算錯,是因爲你犯了兩個錯誤,第一,你只站自己角度看問題,第二,你站在靜態的角度看問題。

如果你站在企業的角度,你會怎麼看這個問題呢?

企業是這麼想的,我需要5000塊的名義工資才能招到員工,加上社會保險支出,實際支出是6000,企業家不是傻蛋,他當然會把社會保險的支出計入成本,這時他心裡的給到這個勞動力的實際價格就是6000;

這個價格就是勞動力市場供需關係的結果。換句話來說,企業爲你付了6000塊的成本,他也願意拿6000元購買你的勞務。

你再動態地看下這三種情況。

假設是第三種情況,你只能拿到3650元,企業實際只付5050元,那你會去他那裡上班嗎?你不會,因爲你的市場價格是6000元,有企業願意爲你付出6000元,而這家企業只願意付出5050元,你肯定就不會去上班了。

結論來了,社會保險金是誰付的呢?是企業和員工一起付的嗎?

當然不是。就是職工付的,且是全額支付。企業並沒有承擔。

又有人要說了,不對,是消費者承擔的。企業的成本,員工支付的稅收,最後必然攤入產品當中去,最後由消費者承擔。

這種觀點實際上是在說,成本必然包含在價格裡面,價格由成本決定。

而格是由供需關係決定的,這是一個基本的經濟學原理。

所有人都知道,某物稀缺,需求不變,價格就會上漲。怎麼一到成本問題,就說價格由成本決定呢?

有人說,房子的價格高,是因爲稅收高,成本高,所以房價高。最終買房的人承擔了稅收。是這樣嗎?

你在西湖邊上撿了一個漏,非常便宜的價格買到了一套湖景房,假設一百萬買到了,而市場價格爲一千萬,你會因爲你成本低,你就只賣一百五十萬嗎?

你當然會賣一千萬,賺了九百萬。假設這時,政府事後要求你交一筆稅,五百萬,這時,是你承擔了稅,還是買房的人承擔了稅呢?當然是你啊。

我們再來看現在出臺的二手房的銷售相關政策,有些城市規定二手房銷售,需要交納增值稅,也就是賣價減去你當年的購入價,然後乘以一定的比例,那這筆稅是誰承擔的呢?

我先問你,政府公佈這個政策時,房價會應聲上漲嗎?

不會,需求沒有增加,供給沒有變化,房價怎麼會因爲你賣房的成本增加上漲呢?

如果這筆稅是最後由買家去稅局上交的,明面上的成交房價應該是下跌的。

美國實施房產稅後,不就出現一美元出售的房子嗎?是誰在承擔房產稅呢?房產稅向哪裡轉移了呢?

房產稅使得房子的價值貶值了,也就是說,房產稅是由出售房子的人承擔了。

你的成本高低,與價格有關係嗎?完全沒有關係。

成本無法向前端轉嫁,是經濟學的基本原理。那成本向哪轉嫁了呢?就是向供給者轉嫁了。那麼誰是企業的供給者呢,員工就是企業的供給者啊,員工向老闆出售勞動力。

經濟學家羅斯巴德說:

我們可以立刻提出稅收影響方式的第一定律:沒有哪種稅能夠向前轉嫁,也就是說沒有哪一種稅能夠從銷售者那裡轉移到購買者那裡,一直達最終消費者那裡。

我們一般認爲,對生產和銷售環節徵收的稅收,可以向前轉嫁,而這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因爲一種商品的價格由其總存貨市場的需求表決定的,而需求完全不受稅收的影響。任何企業制定的價格都在其淨收益最大點上,給定需求表,價格上漲將會降低淨收益。因此,任何一種稅,不可能轉嫁到消費者。

如果稅收可以向前轉移,意味着所有的企業都將成爲政府稅收的代理人。正如我前面指出的例子,不管有沒有稅收在,企業的產品,如果能賣一百,絕不會賣八十。商家絕不會把價格保持在他們能承受的最低水平上。

不管生產成本是多低,比如說化妝品,往往是售價的幾十分之一的成本,商家只要能賣到這個價,絕不會輕易降價。

同理,不管生產成本多高,哪怕就是比售價高,企業家也必須按市場價賣出,否則他將讓產品成爲倉庫裡的垃圾。尾貨市場的衣服是論公斤賣的,遠遠低於成本。

企業家銷售產品時,是在觀察自己的產品需求曲線的狀況,如果需求強勁,那他爲什麼要降價賣呢?如果供給量遠大於需求,哪怕幾十萬買來的口罩機,幾十萬一噸買來的溶噴布,他也得將口罩價格定在兩毛一個。

在消費者購買的產品中,並不必然包含了稅。這是人們普遍的一個迷思。比如我們去買一臺車,車發票上寫明增值稅爲13%,如果是十萬元的車,那就是交了一萬三的增值稅。

人們認爲這筆稅是消費者掏的,實際上,這臺車的價格十萬塊與稅收多少沒有關係,這些增值稅將由商家到生產廠家到零配件商向後轉移,影響的是最初級要素的回報。

根據以上分析,我再次強調,社會保險的支出金額,其實是由職工全額承擔的。

既然是全額承擔的,那社會保險最殘酷的事實就是,消滅儲蓄。

人們常常這麼認爲,之所以需要社會保險,是害怕老了以後沒有足夠的儲蓄來養老。但社會保險首先採取的就是消滅儲蓄的方式進行徵收。

這就變成一個非常荒唐的局面了。

現收現支的社會保險意味着你上繳的費用,並沒有被存起來,而是當月就發給了需要退休工資的老人。這本來應該是你的儲蓄,但因爲強制徵收,使得你失去了儲蓄。

那你失去了儲蓄,就更容易面臨養老的困難。而你面臨養老困難時,就不得不支持政府再一次對年輕一代的職工進行強徵徵收,剝奪他們的儲蓄用於你的養老。

如此循環往復,當代際人口減少時,年輕一代承擔的社保費用就會越來越高,他們的儲蓄能力也將越來越弱。當一個人失去儲蓄能力時,這意味着什麼呢?

這就叫階層固化!

因爲你不再擁有通過資本累積進行創業、進行人生調整的機會了。哪怕失去三個月的收入,你恐怕就會坐吃山空。

日本低慾望社會其實就是年輕人失去儲蓄後喪失活力的現象。

而歐洲也極少出現年輕的創業英雄,也是因爲儲蓄的失去。

中國有一段時間一直保持高儲蓄率,這叫什麼?這就是活力,這就是資本,這就是旺盛經濟發展的源泉。

近年來儲蓄率不斷下降,階層固化的聲音也開始出來了?爲什麼?

因爲各種社會福利制度開始全面實施了。

儲蓄主義的另一個名詞叫資本主義。失去儲蓄,人類將向動物世界靠攏,失去儲蓄,社會將一潭死水。

向西方學社會保險制度,是一個最大的錯誤。

第五社會養老保險是劫富濟貧嗎?不!

我前面論證了,社會養老保險不是保險,是最特殊的稅收,不是龐式騙局,最終將由全部的稅收和債務做支撐,繳費實際上全部由職工承擔;那問題來了,社會養老保險在進行收入轉移時,誰佔便宜了,誰吃虧了呢?

那我們就先來看,社會養老保險資金是誰在交,又是誰來拿錢的呢?

社會養老保險的本質是工薪稅

先看看英國,英國養老保險制度中最重要一部分就是實行現收現付的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每個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退休人員都可以得到相等數額的基礎年金。

它是一種強制性繳費制度,由國家財政、職工共同負擔的。1997年全額基本養老金的水平爲每週61.15英鎊,相當於全職男性平均工資水平的15%。

美國也差不多,美國政府有一套強制執行的社會保障計劃,覆蓋了全國96%以上的就業人口,用以提供基本的退休生活保障。

這份社保計劃採取“現收現付”的支付方式,本質上是讓在職僱員繳納12.4%的“工薪稅”來支付已退休僱員的養老保險金。

養老保險的主要繳納者,其實是工薪階層。 有人說養老保險是殺富濟貧,有沒有這個現象呢? 有一點。 工資有高低,而繳的比例是一樣的,那工資高的人肯定就多繳費了。

但這與遺產稅和個人所得稅不同的是,拿工資的算的上富人的還是不算多,而且你繳的多,拿的也多,而收入高的白領往往活的也長。比如中國還規定了上繳比例的上限,這其實是儘可能平均化的一種手段。

所以社會養老保險的殺富濟貧現象即使有,也不是很嚴重,和遺產稅和累進制的個人所得稅的殺富程度還是有很大差距。

換言之,整個社會養老保險系統是將所有在企業上班的拿工資的人,全部拉到一個鍋裡面來吃大鍋飯。那我們分析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分配,其實是在計算,工薪階層中,誰吃虧,誰沾便宜。

代際剝奪

代際剝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一個重要特徵。

因爲所有的政府實施的全民強制性的基礎養老保險系統都是現收現付制的,也就是說,當月收取的基本上當月全部支出了,即使有盈餘也僅僅在某一階段有,或在某一區域有盈餘,這個盈餘在整個國家範圍內上交的養老保險費用中,佔比非常低。

現收現付制就意味着,老年人的退休工資全部來源於當時年輕人上交的社會養老金。因爲是強制繳納,這就叫作代際剝奪,老年人通過政府強行剝奪年輕人的收入以供他們養老之用。

如果年輕人變少,老年人活的越來越長,養老金危機就出現了。

而這個危機背後對應的就是代際矛盾。

老年人越來越多,年輕人卻越來越少,那增加年輕人繳費的比例和範圍就成爲必然之選項。

年輕人感受到的剝奪感也就越來越強了。

2013年臺灣的政客就開喊啓動年金改革,喊出來的口號就是要減少年輕人的被剝奪感。

臺灣人平均壽命長啊,活的長的太多了。特別是高官們。

我們熟悉的蔣介石享壽88,張學良100,宋美齡106,張羣101,薛嶽102,何應欽98,孫連仲97,李品仙97,孫立人90,張知本96,楊森95,顧祝同94,趙恆惕91,沈鴻烈87,王世傑90,孫震93,錢大鈞89,陶希聖89,周至柔87,黃傑93,黃少谷95,谷正綱91于右任85,孔祥熙87,吳稚暉87,李登輝97。

雖說臺灣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5歲,但勞工年滿55歲、軍公教年滿50歲就可以自請退休。而臺灣人平均壽命高達80歲,因此這些退休金至少要撐個二三十年,能不“壓力山大”嘛!

與大家想象中的不同的是,臺灣全面實施現收現付的職工退休計劃,是在2005年。

2005年之前,臺灣“內政部”所公佈的統計資料顯示,國內有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勞工無法符合勞基法規定之退休要件,當然也領不到退休金。

僅僅過了12年,蔡英文就開始要全面進行年金改革了,因爲撐不住了。臺灣搞不好是史上破產最快的社保體系。

不過,蔡英文在第一個任期內只搞了軍公教的年金改革,勞工的改不動,政治風險太大,怕引發社會動亂,放棄了。

根據臺灣勞保財務精算報告,勞保潛藏50年負債,已持續增加至9.11兆元(新臺幣,下同),破產年限也提前至2026年。

蔡當局目前提出勞保年金改革方案,包括三大方向:加快費率提高速度,從每2年調升0.5個百分點,修正爲每年調升0.5個百分點;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也由5年拉長到15年;臺當局則每年撥補200億元,且負最終支付責任等。

臺灣工資已經二十年沒有增長了,年輕人的薪資水平在各種福利制度的擠壓下,越來越低了,還要提高費率,那隻能不斷地增強年輕人的被剝奪感。

不過,我估計,會最後放棄,這麼個大雷,哪個政客都不敢踩。

臺灣的勞保,實際上是水平比較低的勞保。每月繳費率只有薪資的7.5%,大陸達到了28%。與我們想象也有不同,臺灣的勞保領的也少。

勞工保險給付項目中的老年給付採取“待遇確定制”,凡年滿60歲且繳納保險費滿15年者,可以領取老年年金給付,並從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其一:

(1)繳納保險費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0.775%計算,並加計新臺幣3000元

(2)繳納保險費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55%計算。

當然,符合條件的勞工也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老年給付,其標準爲:繳納保險費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繳納保險費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爲限。

一次性領,最多也就能領45個月的平均工資。大陸的職工養老保險實際領的可比這個要多的多。

因爲臺灣的醫療條件好,醫療保障福利高,壽命長,而臺灣又是世界上少子化最嚴重的地區,所以,臺灣的勞保改革恐怕是未來十來年臺灣引發最嚴重衝突的政治事件。

代際衝突還只是一種羣體視角,更嚴重的衝突是倫理衝突。

社會養老保險帶來的倫理衝突

現收現支的社會保險是年輕人在出錢給老年人養老。

有人說,這很好啊,年輕人養老年人,這不是天經地義嗎?這很符合社會的傳統倫理呀。真的嗎?

你自己從工資裡拿出部分收入自願供養自己的父母,這是好事,也符合傳統倫理。但是,如果你的錢拿去供養別人的父母,這符合傳統倫理嗎?

又有人說了,這也沒有什麼,你多養幾個老人要什麼緊?

我再問,如果一個家族裡所有子女每月上交一萬塊,但父母卻只能拿到2000塊,其中有8000塊去養別人的爹媽了,那這要緊嗎?自己的父母過的緊巴巴的,省吃儉用,可自己的錢還要用於去養育別人的父母,這樣符合倫理嗎?

人只有在自己過的還不錯時,纔有餘力去幫助別人。

這種代際剝奪帶來的是倫理的混亂。在這種制度安排下,誰沾便宜誰吃虧呢?

生子女多的人吃虧了。

子女生的多的人,那社會養老保險費用就交的多,而父母的數量是一樣多的,他們如果是拿一樣多的養老金,那子女多的家庭就被子女少的家庭剝奪了。

我曾經在羣裡做過一個調研,向幾個子女多的家庭瞭解他們全家繳納社會保險金的情況。

結果1:

父母爲農保,一人每月領200元,共計400元;年度共計4800元

一共有五個子女,全家繳納社保的人員多達十三人,每月上交的養老保險總額爲8000元,年度上交費用爲96000元。

那這個家庭的總支出減去總收入,是負的91200元;

結果2

父母爲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父母二人加起來每月領取6200元;全年70000元

一共一個子女,全家繳納社保的人員爲兩人,每月上繳養老金爲1800元,全年爲22000元,

那這個家庭的總支出減去總收入,是正的48000元;

那一般情況下,是什麼家庭生育子女多,什麼家庭生育子女少呢?

農村生的多,城市生的少,越窮的家庭生的越多,中產較富裕的家庭生的更少一些。

那結果一目瞭然,城裡少子女的家庭佔了農村多子女家庭的便宜。

大家如果有興趣,以家庭爲單位在留言區算一算,自己是獲益方還是受損。

因爲社會養老保險是工薪稅,實際上是所有的工薪階層互害的一個系統。

而在大陸,由於城市化的進程正在進行中,這就形成一個非常特殊的現象。

大量的農村子弟進入工廠,或考上大學參與職工養老保險,使得城市裡的老人才有穩定的養老金來源,而這些農村子弟的父母卻在農村拿着最低的農保,這是非常荒唐的一幕,他不是殺富濟貧,而是更窮苦的農民工在補貼城市裡的工薪階層。

同樣的事還發生在沿海地帶。

早期有大量農民工在城市打工,但他們是候鳥,到了一定時間就離開那回到家鄉或去另一個地方打工,走的時候拿走了個人帳戶的養老金,留下了統籌部分的。

正如我前面的論證,所有的養老保險實際上都是工人交的,那形成的結果就是最窮的農民工將自己的工資留在了城市裡幫城裡人養老。

東莞是農民工最多的地方,外來農民工往往是當地戶籍居民的幾倍,而東莞的養老保險金盈餘高達三千億人民幣。

這些年,就是農民工留在東莞當地的,而這些費用主要用於支付當地戶籍人口的養老金。而東莞當地人,可能是全中國最富裕的當地人之一了。

當然,這樣的情況出現在中國城市化進程的特殊階段,在全世界都是罕見的。但在城市老人對養老金過低的不停地抱怨下,這一荒唐的局面,實際上正在惡化中。

社會養老金在初期就是一個工薪階層的互害系統,當他進入收不抵支的階段時,就開始進入另一種災難系統了,因爲政府需要用其他的稅收甚至發債才能支撐這套系統,這就帶來了更大的災難。

第六章

社會保險的災難與知識分子有關

社會保險體系是以政府財政爲背書建立的一套居民養老體系,政府押上了全部的身家,包括 未來的財政收入。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說了一句非常經典的話:世界上只有破產的保險公司,沒有破產的社會保險制度。

既然不會破產,那危險在哪呢?

危險在於,這是一種會不斷上升的稅收。

呼籲不斷提升社保支出的人,往往是知識分子比較多,他們打着爲民衆好的旗幟,在推動稅收的增加。

法經濟學家戴維德說,政府在進行財富再分配的時候也不像大多數人以爲的,錢就從最有錢的人口袋裡到了最窮的人口袋裡。

相反,他認爲,每當人們通過輿論、通過政府的行爲進行財富再分配的時候,真正得益的並不是一個社會裡面最窮的人,而是這個社會裡面處於中等收入的人。

中間的人得益了,而付出代價的往往是這個社會裡面最窮的人和最有錢的人。

這當中重要的原因,是一個社會最窮的人,他們的知識、他們的時間、他們的精力和他們對社會問題的參與往往是很弱的,他們根本沒有意識、沒有能力,也沒有資源替自己說話。

而社會當中最有錢的人,他們不屑於替自己說話,他們不在乎多交那麼一點稅收。而社會處於中等收入的階層,他們有很大的積極性,他們有動機、有能力通過輿論爲自己說話,爲自己辦事。

比方說,政府資助教育誰能得益?大學——特別是那些好的大學,拿到大筆的政府資助,向成績好但家境比較貧窮的學生提供獎學金,甚至免費教育,誰能得益呢?

是那些處於中等收入水平家庭的孩子能夠得益,最窮的孩子他們根本得不到相應的教育,他們大多數人無論怎麼考都考不上那些好的大學。

而那些極其富裕家庭的子弟,他們的選擇更寬廣,不一定要跟大多數人爭奪公共教育資源。結果政府對教育的資助,往往幫助了那些中等收入家庭的孩子,而不是最需要幫助的赤貧家庭的孩子。

社會養老保險也是一樣的。表面上所有人到了一定的年限就能夠拿到保險了,能夠拿養老金了,這是公平的。

但實際上你仔細看,窮人先工作還是中產階級先工作?窮人先工作,窮人早早就出來工作了,他們早早就向國家交納社會安全保險金了。等到領養老金的時候,窮人活得長還是中產活得長?中產活得要長。

最後的結果,是窮人很早就交保險,到退休以後享受的時間並不是那麼長;而中產往往很晚才工作,很晚纔開始繳納社會安全保險金。

但到退休以後,他們有一段漫長的時間享受政府提供的養老金服務。結果是財富從窮人那裡轉移到比他們更富裕的中產階層那裡。

政府資助建設免費的高速公路,誰出錢?

所有的人都出錢。每一位勞動力他不僅要支付工資所得稅,他也要支付他們所在公司的公司稅。真正的稅負是分攤到每一個人身上的。

誰得益?有私家車的人得益,經常開車去上班、出去旅行的人得益,財富又再一次從大衆的手上轉移到中等收入的階層當中去了。

廉價房也是一樣的道理。政府推倒一片土地,修建一些所謂的廉價房,這些房子並不是最窮的人能夠租得起、能夠買得起的。

符合條件買房和租房的人,都是有一定經濟基礎的,相對而言他們是社會當中的中等收入階層,最窮的人、赤貧的人往往只能望洋興嘆。

是的,這麼多年來,一直呼籲養老金水平太低、推動養老金不斷上漲的其實就是城市中產中的公知們,他們佔據了輿論場,他們有文化,他們能發聲,因爲他們能得利。

如他們所願,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當下其實成爲更窮的農民吃虧的體系,至於稅收不斷增加的後果是什麼,各位自己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