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11歲成爲殺人魔 下體剝皮手段兇殘 曝近況成慈祥奶奶?

11歲的瑪麗貝爾殺害2名孩童(圖片取自/Wanna Fact!?)

瑪麗貝爾(Mary Flora Bell),又稱泰恩河掐喉手(The Tyneside Strangler),是英國一名惡名昭彰的殺人犯,1967年,當年才11歲的瑪麗貝爾,就殺害兩名小男生,她會裝出天真無邪的樣子,跑去向死者家人通知死訊,並帶他們去找屍體,之後笑嘻嘻看家人替死者辦喪事,甚至會直接說自己就是殺人兇手,但沒人相信她,如今瑪麗貝爾已經63歲,她一生至今仍有許多爭議

醫生研判瑪麗貝爾具有反社會人格(圖片取自/Wanna Fact!?)

1968年5月25日,瑪麗11歲生日的前一天,她將鄰居的4歲孩子馬丁布朗(Martin Brown),帶到一所廢棄的房子內掐死,但馬丁布朗被發現時身邊有藥片,因此有一說法是被瑪麗下藥毒死;同年7月,瑪麗勒死3歲的布萊恩豪(Brian Howe),且手段相當殘忍,布萊恩豪屍體被丟棄在雜草堆中,警方旁邊有一把壞掉的剪刀大腿上有穿刺傷口、部分生殖器被剝皮、幾撮頭髮被剪掉,腹部更被刻上英文字母M。

當瑪麗殺害馬丁布朗後,一直透露兇手就是自己,她不斷騷擾馬丁布朗的家人,狂問「馬丁死了,你感到難過嗎」、「你有沒有爲馬丁哭過」等語,在學校承認自己殺了馬丁、寫下與馬丁相關的作文,甚至在日記上寫「我殺了人,現在我可以回家了」、「我們殺了馬丁布朗這個小雜種」,但沒有人相信她,認爲瑪麗只是在開玩笑,直到布萊恩豪屍體被發現後,警方纔正視瑪麗的「各種玩笑」。

1968年,瑪麗被指控過失殺人,判處無期徒刑,負責評估瑪麗的精神科醫生作證,表示瑪麗缺乏對他人的感覺,展現反社會人格的經典症狀,「她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恨、眼淚、焦慮,她只是不滿自己被拘留,我看不出她真正的犯罪動機」;開庭時瑪麗表現始終冷酷,不肯透露成長過程遭受家庭暴力、絕不表現軟弱、可憐,來博得陪審團同情,連她的父母出庭作證時大哭大鬧,瑪麗一直以厭惡的表情看着他們。

小女孩瑪麗會變成冷血殺手,與原生家庭有很大的關係,母親貝蒂麥克里克特(Betty Mc Crickett)是一名妓女,父親比利貝爾(Billy Bell)是竊盜犯,兩人沒有準備就當了爸媽,將瑪麗視爲累贅,平時暴力對待、言語羞辱,母親貝蒂甚至多次想要殺害瑪麗,製造意外死亡的假象,家庭生活造就瑪麗乖戾性格,在學校被同學孤立。

1977年9月,瑪麗潛逃越獄,期間與一名男子談起戀愛,但之後還是被抓回監獄;1980年5月14日,在監獄渡過12年的瑪麗,最終被提前釋放,當時23歲的她,獲得政府給予的新身份繼續生活,法庭頒令新身份、住址將被保密至過世。1984年瑪麗產下第一個女兒母女身分持續被政府保護,直到1998年,瑪麗透過傳記作家基塔瑟倫利(Gitta Sereny),記錄口述自傳《聽不見的哭聲》(Cries Unheard)出版,講述自己從殺人犯變成一個慈祥母親,在英國掀起爭議,輿論批評瑪麗身爲一個作惡多端的人,還敢靠販賣自己的故事發財致富,實在可恥,當時的英國首相東尼布萊爾(Anthony Charles Lynton Blair),也曾公開批評瑪麗。

因爲出版書籍導致瑪麗家中地址曝光,一直不知道母親往事的女兒,最終也知曉母親曾犯的罪行,因此2003年,瑪麗在法庭上進行激烈爭論,最後將本該保護證人真名到18歲的法定時限,調整成永久保護,此法令也稱「瑪麗貝爾法令」(Mary Bell order);至於後來瑪麗過着甚麼樣的生活,據悉,2009年她的女兒結婚並生下一個孩子,現在的瑪麗已經是外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