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30億 “鉅貪”李建平被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12月17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建平執行了死刑。

2022年9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判處李建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建平上訴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2024年8月22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編輯: 阮麗

責編: 潘桑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