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崩潰!明明是第一次,妻子卻鬧離婚,只因官方系統顯示……
明明是第一次結婚
卻顯示有兩條婚姻記錄?
妻子吵架鬧離婚
丈夫苦尋解決方案不得
這究竟怎麼一回事?
2020年11月,趙先生和妻子到虹口區歐陽路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取生育保險金時,被工作人員告知自己有兩條婚姻記錄。由於當時順利地領取了生育保險金,因此沒有繼續追究。
可過去幾年中,丈夫到底結過幾次婚,成了妻子周女士心裡的一個疙瘩。兩人因此常年鬧矛盾,最近,周女士一度爲此和趙先生鬧起了離婚。
爲了維護婚姻,趙先生撥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得到的回覆短信稱:經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2.0查詢,顯示趙先生確實有2條婚姻記錄。若需覈實本人婚姻狀況,需前往婚姻登記處查詢。
隨後,記者陪趙先生前往靜安區婚姻登記處瞭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趙先生只有一條婚姻記錄,是2020年的5月21日在永城市民政局結婚的,由於他是在老家辦理的婚姻登記,因此上海這邊無法出具書面證明。
夫妻倆再次來到最初發現兩條婚姻記錄的歐陽路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查詢。在街道的系統裡,依然顯示趙先生有2條婚姻記錄。除了妻子周女士外,還有一位姓王的女士。但趙先生表示,自己完全不認識這位王女士,可向街道要求進一步瞭解王女士的身份信息時,街道工作人員以只能告知對方姓名,其他信息屬於別人隱私爲由拒絕透露。
於是,趙先生便詢問街道所使用的信息系統的管理部門,想要向對應的系統管理部門來反映此事,尋求糾錯渠道。可街道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曉。
趙先生多出來的婚姻記錄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又該如何解決?
截至發稿前
依然沒有一個答案
難道趙先生真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了嗎?對此,後援律師陳振宇表示,趙先生是婚姻當事人,隱私是有主體的,他想從政府部門查清楚自己名下的婚姻狀況,並不涉及隱私。街道方面應該將信息告知趙先生,並協助更正。
記者通過後援律師瞭解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之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要求行政機關更正。如果行政機關不更正,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複議。
來源:話匣子、新聞坊、案件聚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