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將他人婚紗照用作宣傳德州德城:排查影樓“格式條款”確保消費者信息安全
原標題:擅自將他人婚紗照用作宣傳德州德城:排查影樓“格式條款”確保消費者信息安全
本報訊(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高忠祥 任雯)“格式條款”藏在合同的隱蔽角落?消費者婚紗照片成了影樓的宣傳片?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檢察院通過公益訴訟檢察履職,推動相關行政機關對轄區影樓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查處相關違法條款,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
今年初夏,德城區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在社交平臺上意外發現,朋友小張的一組婚紗照被某影樓用作了商業宣傳片,遂馬上聯繫小張:“你們將婚紗照授權給了影樓對外宣傳?你們和影樓籤沒簽婚紗攝影協議書?”小張說他們簽了協議書,但並未授權。經查看小張和某影樓簽訂的協議書,檢察官發現根據協議書第17條“格式條款”的規定,小張確實將在某影樓拍攝的所有照片均授權某影樓對外宣傳、展示等合法使用。“我們根本沒注意到這條……”小張很驚訝。
很顯然,某影樓未依法將該“格式條款”特別告知小張,加之該條款處於合同的不明顯位置,這才讓小張毫無印象。小張找某影樓“要說法”,某影樓誠懇致歉並迅速下架了小張的婚紗照。
小張的遭遇並不是個例。爲維護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受侵害,今年5月初,德城區檢察院開展了專項監督活動。經檢察官調查,轄區3家影樓存在未經消費者本人同意將其照片用於對外宣傳的違法情形。對此,該院經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認爲3家影樓的違法行爲危害不特定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
5月25日,該院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相關行政機關代表等召開公開聽證會,就涉案影樓“格式條款”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性、危害性進行分析論證。聽證人員一致認爲,涉案影樓的行爲嚴重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極易導致消費者在未注意或者未理解相關“格式條款”的情況下造成個人信息泄露,檢察機關應當依法立案監督。
聽證會結束後,德城區檢察院依法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對轄區影樓進行全面排查,依法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監管職責,強化對商家合同“格式條款”的篩查,對違法條款進行及時查處。相關行政機關立即對轄區影樓全面走訪,對“格式條款”進行篩查,廢除不規範影樓合同4份,下架違規宣傳照片33張;同時向影樓開展普法宣傳,要求影樓依法履行對“格式條款”的說明和提示義務,切實維護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盧金增 高忠祥 任雯)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