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開庭問「什麼罪再說一次」 法官愣2秒:什麼案件你不知道

▲臺中霧峰去年傳出命案,一名豆男殺了同鄉僱主阮男。(圖/民衆提供)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去年3月一名越南籍逃逸移工豆男持刀殺害同鄉、同村僱主阮男,案經檢方起訴後,今日首度開準備程序庭,檢辯雙方就是否依國民法官程序審理陳述意見。被告豆男最後向法官詢問,「自己是被起訴什麼案件?可否再說明一次?」讓法官也驚訝「連什麼案件都不知道?」要辯護律師再協助,並確認答辯方向。

檢警追查,2024年3月,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一間移工宿舍傳出命案,當天凌晨1時許,豆男跟阮男(僱主)發生爭執,豆男趁阮男睡夢中,朝其頭部砍殺,阮男用手擋下,卻遭豆男再朝胸口刺入心臟奪命,豆男在案發後1小時投案,被中檢依殺人罪起訴,預計爲國審審理案件。

臺中地院今(14)日首開準備程序庭,全程由通譯協助翻譯,豆男否認殺人,只承認傷害致死。豆男稱:「當時我跟網路上的『哥哥們』聯絡,說我可以到那邊工作,當天晚上,我看阮一下關燈、一下開燈,我很害怕,加上他曾經開過槍,我只是要保護我自己的生命安全。」

至於案件是否要繼續用國民法官審理?或是改爲通常審理程序?檢方認爲,考量被告、被害人均爲越南人,恐需要大量翻譯,精準度可能會受影響,加上檢方已經無傳訊證人,請法官考量此情;豆男辯護律師認爲,案件已有媒體報導,造成家屬二度傷害,加上豆男否認殺人犯意,讓案件較爲繁雜,可能會加重國民法官負擔。

阮男家屬透過辯護律師說,本件雙方均爲外籍人士,但先前桃園地院也有國審案件爲類似情況,依舊依國審案件審理。此外,被害家屬認爲,越南也有類似「國民法官」制度,加上豆男跟阮男還是來自同一家鄉、同一村,非常希望能夠使用國民法官審理。最終結果仍待地院裁定。

豆男最後竟詢問法官,「我是被起訴什麼罪?可否再說明一次?」讓法官也疑惑一下表示,「連什麼案件都不知道?」請辯護律師再協助,並確認一下答辯方向,先前書狀是認罪,今天則是否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