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不能轉售?鄭運鵬提3點「鼓勵交易」原因…創造更多內需消費!

鄭運鵬。(資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振興三倍券」即將於7月15日上路民衆可用1000元買到一本3000元的現金券,使民衆開始思考如何運用最划算等問題。針對政院禁止民衆轉售振興券,立委鄭運鵬表明,他反對禁止買賣三倍券,因爲有些人可能不方便消費,應鼓勵三倍券交易,「創造更多的轉桌率」。

蘇貞昌2日宣佈三倍券的方案與使用方式後,隨即引發各方討論,其中,對於有心人想要進行現金套利,例如,透過價差換取現金,3000元振興券以2500元販售行政院幕僚規劃過程中也想到了這點,並指派經濟部和財政部國稅局聯手因應

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政院振興券記者會。(圖/記者黃克翔攝)

行政院表示,政府會在振興經濟促進消費作業要點中,白紙黑字寫清楚「振興券不得轉售、找零或換取現金」的規定,振興券兌付時,背面應載明銷售日期,兌領人如被檢舉或查獲持未實際交易的振興券兌領,經濟部將銀行調閱紀錄,並請財政部國稅局進行了解。

「行政院可能礙於道德帽子,禁止三倍券的買賣,這個部分我反對!」鄭運鵬2日中午在臉書上表示,如果有不方便或不願意消費的人願意售出他的三倍券,那對於買賣雙方來說有3個好處,第一,買方就是願意消費纔去收集,即使折扣變少他也認爲划算,結果是這個人一定會去消費。

鄭運鵬說,第二,賣方本來可能沒辦法消費而沒有滾動效應,現在他換到現金,頂多延遲採購,總有一天會花掉,這也是內需消費的一個行爲。第三,這種模式只要想成小吃攤老闆收到客人的三倍券,他不去向政府換錢,反而拿來自己買東西,不是很好嗎?「因此我認爲應該鼓勵三倍券交易,創造更多的轉桌率,這纔是王道!」

▼行政院2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振興券使用方式。(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