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者不再變浮屍! 範雲籲儘速修正社會救助法
臺灣社福總盟今天邀專家學者、政府官員舉行「2023救助制度展望研討會」。(林良齊攝)
社會救助法已多年未修正,遭社福團體詬病未能符合第一線實務,往往讓有需要的人無法獲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致使無法取得各式協助,臺灣社福總盟呼籲應全面研修社會救助法,並解決戶籍制度、家戶人口認定、虛擬所得及無家者專法,才能使弱勢放羣不受制度排除。
社福總盟今天邀專家學者、政府官員舉行「2023救助制度展望研討會」,盼針對不合時宜的部分,擬定修正策略,保障貧窮者生存權利。臺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卓春英表示,上次大修社會救助法已是10多年前,但以往訂定的跟不上時代,如社救法仍要求人籍合一、義務扶持等,還有虛擬收入認定,讓社會救助制度窒礙難行,不符合實務要求。
立委吳玉琴說,衛福部日前承諾要在1年內提出社會救助法修法版本,尤其近年社會變遷加劇,更面臨少子女化、高齡化等議題讓,衛福部應加緊腳步;「希望讓弱勢被幫助,不要成爲淡水河上的浮屍」,立委範雲說,如曾有弱勢者「去打工、低收資格被取消」,「來臺灣20多年的新住民,申請低收入戶還要越南的資產證明」,審查時讓貧窮者遭污名與歧視,有需要者被排除在外。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以「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的檢討」爲題演講並表示,「社會救助爲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並整體多個社救法爭議,如日前彰化皮包骨三兄弟可能因爲其名下有共業土地,導致無法申請低入戶,家庭財產可能因子女繼承有不同樣態,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對當事人造成「不福利」。
林萬億說,社救法的「最低生活費」與納保法的基本生活費定義不同,建議應據經常性薪資中位數,以反映勞動市場狀況;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也應關注家戶多樣性、檢討工作收入覈算、家戶無工作能力者限1人、不願意接受服務不得接受補助等也應檢討。
林萬億提及,目前未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或特殊境遇家戶幾乎無法獲得任何給付,建議應考量近貧、工作貧窮等需求,規劃「實物給付」爲主、「現金給付」爲輔的方案,而現行社會救助需要「自我選擇成爲標的」,也使部分人成爲社安網漏接人口、社會救助生活額度也應達成維持最低生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