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萬步

插圖/黛安

這位先生,你吃早飯了嗎?早安。

我昨夜睡不着,熬到半夜熬出了一土鍋小米蕎麥粥,沒什麼講究,只是冰箱裡有小米有蕎麥,如此而已。(奇妙的蕎麥,水煮時會生出一股又濃郁又清雅的香氣,有花香,也像在燉雞湯,怎樣,很混的胡亂形容,但是真的。)

今晨嚐嚐覺得味道欠了點什麼,又用一隻土鍋將小幺送來的切盤鴨子和毛豆仁燉了半個木瓜,吃時幾湯匙粥加上半碗湯,現磨幾下女兒自己用紅色、白色、褐色、橘色、綠色的胡椒粒、一些香草和海鹽配的調料,呵呵,美滋味哪。(我知道你要問:木瓜能燒湯嗎?答案:當然可以,生木瓜和熟木瓜各有各的美。)

早餐吃得飽飽,套上媳婦給買的慢走球鞋,出門走我的「萬步」去。

這些年,中醫西醫竟然漸漸有了共識,譬如,他們都承認鍼灸有奇效,譬如,他們都肯定不論任何病患都必須運動,而最安全又有幫助的運動是走路。

於是,「日行萬步」便成了許多人的脣邊語。

每天走一萬步,手機可以記載你走了幾多步,一種電子手環也能告訴你走了多少步,大傢伙便都興奮地眼盯着口算着,七千九百三十二……八千八百二十……一定要湊一萬步,超過一萬步更好。

我一向不甚守規則,是不大聽話的小孩,不大聽話的學生,不大聽話的運動者,我不大相信一天真的必須走一萬步,一萬,是個大略吧,是形容詞?像李白〈秋浦歌〉「白髮三千丈,離愁似個長」,像李端〈雜歌〉「酒沽千日人不醉,琴弄一弦心已悲」只是形容詞,不是真的得湊成整整的那個數。

我想,你有時在山上的小雜貨店買點日常東西,有時卻走路下山又再走路回山上住處,也是爲了動一動自己,你說過「當然不止一萬步」想來你也不致傻到去數算。

我的走萬步也是我的自我對話時間,東張西望時間,與路過的小小孩、貓貓、狗狗擠眉弄眼咧咧嘴的時間,也會提醒自己回家時帶兩串衛生紙,帶一些些水果(想吃釋迦,不行,太甜,像直接吃糖),那,(啊,有酪梨,一個199元,哈哈哈,不必了)你前封信說在吃荔枝,怎麼可能,臺北街頭或水果行、小菜場,真的,影也無一個,那胭脂般紅豔的嬌美荔枝。(寄了這信,荔枝應該也乘車北上了?)

有次走得興起,歌兒也從喉裡出來了,明明看到前方有人走來,也捨不得 把歌聲切斷,硬是邊歌邊與那人擦肩而過,無妨啦,也不過就是個瘋大媽罷,隨他去想。但有一次真遇到相識的人,我讓歌兒自己縮回口裡,閉住嘴思索此何人也?是認得的,他喊我李小姐。「我以前住妳家旁邊。」……「臺視後面,有沒有?」是啊,我住過臺視後面,「我小張啊,我爸爸老張。」(什麼?)「我以前推車賣小籠包子的。」啊,是了是了,有這樣父子二人,我望向這個幾乎算穿着時尚的男子。「我聽了妳的話,去念了高中夜間部,後來又考上大學夜間部。」哇呀。「我現在開了一家公司,把爸爸接來養了。」啊,真好。「啊,真好。」

那小張絮絮又說了許多話,他當我是貴人,是恩人,他太興奮,我幾乎插不上話。後來我懂了,我覺認識的他其實是他爸爸老張的樣子,他現在的年紀大約就是老張當年的年紀,真是,真是有趣。

對我們來說,自己的生活纔算生活,因爲是我們自己的人生,別人的任何都是他自己該管理的。我的人生我是主角,除了親人、愛情、家庭、至友會產生主要角色,其他都是配角,甚至只是臨演。當主角在戲裡出現,不久我們也能看到配角在戲裡出現,甚至主角和配角一同出現,但在現實之中,我在做主角時,配角在做什麼呢?配角即使出現,我們也未必認得出他是配角。當我做主角時,配角在他自己的世界裡也做着他自己故事的主角啊。

應該是這樣的,那麼,我沒有和別人在一起時,別人的世界中我也有榮幸做各種形式的配角?如果他重視我,那麼我會是類近女二的角色,若是他對我嫌厭,我便會是一個丑角色或醜的臨演?

似乎有些趣味。

哎,走個路也能弄出這樣多話說,你的山路和你的生活也很有趣吧?你是那樣豐富的人,又那麼幽默,某些時甚至有着濃濃的少年氣息。你告訴我你去山下時經過男裝店又進去坐下、喝茶了嗎?那店裡的老闆女兒(那個喊你大叔的)請你進門了吧?你山上隔一條小徑的鄰居太太有沒有端了熱騰騰餃子急步去你家給你送去?春來,是薺菜餡的嗎?我猜。

好,趕快說,怕等下忘了。我現在剛洗完臉,臉上擦了女兒自己做的沙棘油潤膚保養液,臉摸起來潤而有彈性(我女兒很厲害的。)我穿着一件灰布長袍,套了毛線背心,背心是黑色的。臺北的溼冷,讓我依然穿着比較薄的秋褲(內搭褲很難聽,媽耶,真的很難聽。)

晚安,再寫一些東西便要去睡了,你也早些睡,你今晚一定一定會做好夢,我在你夢裡跑個龍套好嗎?

嗯,嗯,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