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對拒收現金違法主體累計罰款304萬元

北京商報訊(記者 嶽品瑜 董晗萱)12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舉行拒收人民幣現金專項整治工作媒體吹風會。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曾志誠介紹了拒收現金行政處罰有關情況。

曾志誠表示,在查處拒收現金違法行爲方面,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堅持嚴肅懲治與宣傳引導相結合,對公衆關注度高、影響範圍大的拒收現金主體實施處罰,先後對20家拒收現金違法主體給予了5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經濟處罰,累計罰款304萬元,處罰數量和金額均居全國首位,起到了較強震懾作用。被處罰單位涉及旅遊景區、交通出行、衛生醫療、停車場、購物、餐飲、娛樂等多個行業場景,以案促改效應顯著。對公衆關注度較低、影響範圍較小的小微經濟等拒收現金主體,以警示教育爲主。

據介紹,從處罰案例看,發生拒收現金行爲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經營主體依法合規經營意識淡薄,缺乏對員工開展現金收付的法律規範及業務培訓。二是經營主體以成本控制、風險防控爲由排斥或拒絕現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