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主管甜喊櫃姐「親愛的」挨告 法官駁回:口頭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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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黃姓人夫和吳姓女同事對話愛昧,在臉書私訊中常以「親愛的」、「寶貝」互稱,也利用放假吃飯、出國同遊,被妻子發現後便遭挨告求償100萬元,然而新北地院認爲「親愛的」只是他的口頭禪,是爲了激勵同仁努力工作,創造優質職場環境,難以斷定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爲,因此駁回黃妻請求。
據判決書,黃妻指控,老公從去年開始就常常說要工作不回家、在外過夜,已經爲了這件事情吵了很多次,逼問之後才知道事跟吳姓女同事密集往來,並有「你讓我小鹿亂撞」、「你今天也太正了,我心動了」、「黃比比」等親密至極的對話,還一起到日本、峇里島玩。
對此,黃男辯稱自己是公司營運經理,所以常常要尋是全臺百貨公司專櫃銷售情形,而吳女是櫃姐,業績爲第二名,纔會自掏腰包宴請吳女及另名績優同仁,至於「親愛的」只是口頭禪,是希望藉此緩和同仁之間競爭、對立的氣氛,而且爲化解妻子以爲有小三的誤會,本來計劃一起出國,但出發前對方卻懷孕,明明幾個月來都沒有發生性關係,不知道小孩是不是自己的,所以才憤而找吳女出國,但過程中也沒有同房,旅費也是各負各的。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爲,黃男身爲公司主管,常以「親愛的」稱呼下屬,但不只是對吳女,連男同事也會這樣叫,也是真的會以獎勵爲由請下屬吃飯,目的是拉近與同事的距離,認爲此舉屬黃男結交朋友的社交行爲,駁回黃妻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