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沉默的石頭”來發聲

◎易揚

“石頭”關聯着冰冷,是舊石器時代的彈藥,是古人堆砌陵寢的用料,似乎從來都不是一個有溫度的事物。但當石頭承載起文字,自有漢一代開始,以一方墓誌的形式安然躺臥在墓穴之中,那些鐫刻着個體生命的隱秘敘事,便使其賦予了深沉鮮活的魅力。羅新主編的《彼美淑令:北朝女性的個體生命史》,和他先前的作品《漫長的餘生:一個北魏宮女和她的時代》一樣,通過對深藏於暗黑之下的墓誌銘以及部分現有史料的考證,探尋起那些被遺忘、被忽視的微弱生命和歷史片段,把湮沒在滔滔巨浪中的“細沙”一粒粒撿拾了起來。

重現多元女性

自“歷史(history)”一詞誕生以來,其男性敘事(hisstory)的屬性就已經註定。且不談平民女子,就算是出身名門貴胄的女性,也幾乎都成了正史忽略的對象,只有以妻女、節婦等依附男性的身份出現時,她們纔會破例留下印記。相比而言,墓誌銘卻有些不同,雖說女性志主的出現頻率仍然無法與男性並論,但難能可貴地擁有了自我的敘事。

《彼美淑令》收錄的11篇墓誌銘解讀,其主體正是女性。當我們被裹挾在當下漫無邊際的偶像劇、架空劇中,早已理所當然地認爲,凡是公主嬪妃沒有一個不嬌滴任性、凡是皇親國戚也無一不備受尊崇時,《彼美淑令》則藉助於對真實歷史的挖掘,向我們展現出了另外一組截然相反的圖景。

《陳留公主》裡的主人公北魏陳留公主,一生婚姻可謂毫無幸福感可言,先是嫁給北奔入魏的南朝宋文帝之孫劉承緒,雖說也是“公主+王子”的經典“CP”,但對方“少而尫疾(脊骨彎曲)”、體質極弱,明擺着就是赤裸裸的政治聯姻;羸弱的劉承緒,婚後不久就一命嗚呼,陳留公主寡居多年,又改嫁給了同樣北上的琅琊王氏後裔王肅,然而,隨着王肅在南朝的妻女投奔而來,一場極爲狗血的“三角婚姻”又擺在了陳留公主面前,當她把一切都處理妥當,第二任丈夫王肅也不久去世,遭遇二度寡居的陳留公主,此時才三十歲出頭,可謂命途多舛。至此,有過兩段婚史的陳留公主,似乎已經坐實了“政治婚姻受害者”的人設,不過,隨着更多史料和墓誌的拼湊,另一個陌生的陳留公主又浮現了出來。貼附在她身上原本“逆來順受”的標籤隱而不見,取而代之的則是更多女性的獨立意識,特別是面對馮太后的逼婚,陳留公主馳馬來到皇兄孝文帝的大營,直指馮太后與宮人私通,並自陳誓死不嫁馮夙——如此壯舉,就算放置在1500年後的今日,也同樣令人稱勇。

北宋史學家曾鞏在《寄歐陽舍人書》中寫道:“史之於善惡無所不書。”相對於史籍的秉筆直書,墓誌銘的侷限性則體現在趨善避惡上,古往今來的任何一塊墓誌銘,都很難尋覓到對志主的苛責,也幾乎無法觸摸到志主的任何不幸。書中的《找回失落於塵土中的故事》一文,以元渠姨的墓誌銘爲研究對象,三百餘字的墓誌中,充斥着對元渠姨各種美德的頌揚,在介紹其婚姻時,墓誌的撰寫者更是濃墨重彩地稱讚她與丈夫段韶:“既而作合君子,和如琴瑟,蘋藻成德,綺練增華。”千餘年之後,我們雖然已經無法完全洞悉元渠姨婚姻的“幸福指數”,但在北魏末年高氏掌權的時代,元渠姨雖貴爲皇親國戚,其皇室地位早已一落千丈,元渠姨依附於權臣段韶,苟延殘喘式的求生狀況也可想而知,至少絕非墓誌銘描繪的那般簡單純粹、幸福美好。正如羅新在舊作《有所不爲的反叛者》一書中所說:“歷史越是單一、純粹、清晰,越是危險,被隱藏、被遺忘、被改寫的就越多。”只有當這些鮮活女性的多元性被拼湊出來之時,我們才得以真正觸摸她們的體溫。

延展歷史脈絡

史書的敘事重點是歷史事件而非歷史人物,人物服務於具象化的事件和場景,得到的都是碎片化的呈現;相比而言,墓誌銘對個體命運的交代則相對連貫,但筆墨又過多地集中在生世、德行、操守等約定俗成的方面。倘若把兩者比照起來,我們不僅可以窺見到更爲精彩豐富的人生形態,也有了彌補歷史空缺、探究歷史真實的另一種可能。

在墓誌銘中列舉死者的親族狀況,是極爲常規的操作,書中收錄的《尋找仇妃》一文,從一塊稀疏平常的元舉墓誌,洞察出了極爲特殊而珍貴的內容。元舉墓誌詳細介紹了志主四代的宗室情況,不僅填補了《魏書》等現存史料的空白,讓我們得以推導出歷史人物原本無從考證的生卒年代,同時也隱秘地拋出了一組歷史懸念:元舉貴爲初代宗王的曾祖、祖父,其配偶竟然都是底層官員之女,夫妻身份格外懸殊;而到了世襲王位的父親和志主,其結姻對象纔是高官顯貴的女兒。作者以元舉曾祖元楨的配偶仇氏爲突破口,在對《魏書》《新唐書》等史籍的爬梳剔抉中,讓仇氏“罪臣之女”的身份逐漸浮出水面。仇氏因生父被誅,年幼時便被收入宮掖充當“罪奴”,當時“諸王十五,便賜妻別居”,“然所配者,罪入掖庭”。元舉的墓誌銘尊稱仇氏爲“曾祖妃”,但實際上,仇氏只不過是當時被用於賞賜和分配的性資源而已;歷史的殘酷雖未在墓誌銘中得到直接展示,但又恰是墓誌銘,讓難以掩飾的真相浮現了出來。

《北魏最著名的比丘尼僧芝》是《彼美淑令》中最具考證意味的一篇。太武滅佛後,北魏歷代皇帝尊崇佛教幾乎衆所周知,但囿於時代久遠,除了帝后禮佛圖等傳世石刻以及少數著述外,當年佛教傳播的情狀很多已不爲人知。然而,志主僧芝的墓誌銘卻貢獻了諸多彌足珍貴的歷史細節,比如,從“(僧芝)誦《涅槃》《法華》《勝鬘》廿餘卷”,就可推知,以上三部經典在當時的北魏佛教界已佔據極其重要的地位,這在正史中從未有過著述;再結合僧芝時年居住於關中,而《勝鬘》二十多年前纔在南朝都城建康首譯,又可推知南北佛學並未因政權分裂而交流阻斷。又比如,《僧芝墓誌》與另一塊《慈慶墓誌》是北魏唯二兩處提到“比丘尼統”這一宗教首領職務的歷史記錄,倘若如此兩塊墓誌還長埋於地下,我們可能永遠只會知道有針對男性僧人的“沙門統”,卻不知也有管理女性僧人的“比丘尼統”,“沉默的石頭”以微小卻不可忽視的作用,一點一點地填充着歷史的巨大溝壑。

挖掘個體真相

文學評論家勒內·韋勒克曾經說過:“個體發生史重現種族發生史。”仍以《尋找仇妃》中的仇氏爲例,無論史籍還是墓誌,對於和仇氏一樣的“罪奴”的遭遇,都只是簡簡單單地描述爲“家難”或是“遭家不造”,但潛藏於隻言片語背後的卻是“全家成年男性被誅、成年與未成年女性入宮爲奴的慘痛家史”;同樣,在《找回失落於塵土中的故事》一文中,《北史》對元渠姨經歷的陳述雖然也只是“匿婁太后家,終文宣世不敢出”這看似平淡的12個字,但在如此輕描淡寫的命運書寫中,卻涌動着北魏末年整個元氏家族風雨飄搖的暗流,北齊文宣帝高洋親自策劃的那場驚天駭地的“天保屠殺”也正席捲而來。

“所有歷史都是成王敗寇史”,收錄在《彼美淑令》中的《常山公主事蹟雜綴》,正是以宣武帝登基後,孝文帝之弟元禧遭遇殺戮的故事,鋪陳着這樣的殘酷邏輯。在官修的《魏書》中,元禧被塑造成了“潛受賄賂,陰爲威惠”“性驕奢,貪淫財色”的糟糕形象,而在《魏書》之外又幾乎沒有元禧的任何記錄,《常山公主事蹟雜綴》細緻梳理了常山公主、寧陵公主、李媛華等與元禧密切相關的墓誌,但它們對元禧生平事蹟的涉及,要麼是空白,要麼也只有名字。個體敘事已然噤若寒蟬,掌握絕對話語權的正史,之所以在排他的語境下痛下刀筆,無非就是爲了證明元禧之死罪有應得,然後,堙滅在這種“罪有應得”之下的,可能就是一個永遠都不爲人知的真實生命。史書還記載,元禧死後,“諸子乏衣食”,就如同復刻了同時代的陸安保,在與兄弟陸昕爭奪襲爵之後“沉廢貧賤,不免飢寒”,個體生命的榮辱興衰,竟在風捲雲殘的時代洪流中時沉時浮、無所歸依。作爲對正史的對照,墓誌銘這種極具私人化的記事,在宏大敘事之外,讓那些獨特而豐富的小我生命,在另外的維度鋪陳開來,綻放出“人之所以爲人”的獨特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