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天王勞凱利再加2罪!付6000誘騙未成年少女脫光共舞摸全身

記者吳孟庭綜合報導

以《相信我能飛翔(I Believe I Can Fly)》等歌曲成爲家喻戶曉天王的美國歌手勞凱利(R. Kelly),再度被爆出性醜聞,他支付美金200(約臺幣6000元)要求未成年少女在他面前全裸,最後自己更脫光與她共舞,他正因陷入性侵等多項罪名官司將雪上加霜。

▲勞凱利(R. Kelly)性侵再加兩罪。(圖/路透社

勞凱利上月才因性兒童、妨礙司法等13項罪名被捕,明尼蘇達檢方進一步在當地時間本週一(5日)追加兩項重罪,指出他在2001年犯下買春以及誘使未成年少女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根據報導,2001年當少女才17歲時,因爲得知勞凱利會出現在某場演唱會(他並非上臺表演),爲了拿到偶像簽名而在演唱會場外等待,勞凱利爲她簽名後卻附上一支電話號碼,當她回撥,天王便邀對方來到自己下榻的飯店

來到飯店的無知少女,勞凱利先是給她200塊錢(約臺幣6000元)要求她熱舞,接着歌手「不但幫忙褪去衣物」甚至更「脫掉自己衣服」,兩人全裸一起共舞。小女生牀上跳舞到一半,勞凱利更上前撫摸她全身,包含她的私處以及胸部,不過最後並沒有發生性交的行爲。

檢方目前已經取得當年受害女子證詞,以及受害者兄長佐證,表示勞凱利最後還說希望在演唱會看到她,便給了她18歲以上才能進入的演唱會門票,讓她在最前面觀賞他的演出。當天哥哥看到妹妹出現也非常驚訝,因爲他知道妹妹根本沒錢買門票,在追問之下才得知妹妹在勞凱利房間跳舞的事情,但因爲看到妹妹神情不安,便沒有追問細節

▲勞凱利曾經風光一時,爆出醜聞後被女神卡卡等曾經合作對象警急切割。(圖/CFP)

檢方認爲,勞凱利利用他的名氣,不斷誘使未成年少女與他發生性關係,2019年5月,勞凱利曾被指控11項跟性侵相關的罪名。在6月舉行的聽證會上,他否認上述指控。據瞭解,他涉嫌在1998至2010年間,性侵至少4名女性當中3名是未成年人。7月時因性侵兒童、妨礙司法等13項罪名正式被捕,目前還待在拘留所,直至上週都還是否認涉嫌性侵。

版權聲明:圖片爲版權照片,由路透社、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