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藥問題危及民衆健康 監委要查衛福部
圖爲社區藥局藥師照處方抓藥。(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國內近來爆發缺藥風波,監察委員林國明、蕭自佑對此表達高度關切,憂心缺藥問題危及民衆健康,衛生福利部有無落實執行缺藥通報機制及積極處理解決,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爲強化我國藥品穩定供應機制,解決缺藥問題,衛生福利部發布新聞表示已擬定短中期策略。惟據該部公佈各類缺藥品項,包括便秘、腹瀉、止痛、抗生素、降血壓、降血脂等藥物均出現短缺。
監委提及,其中固有其他替代藥物可以替補使用,但有些藥物例如急救插管藥物Cisatracurium面臨嚴重缺貨,危及肺炎重症患者之生命。而患者持有慢箋,已經付費,竟無法領取藥物,嚴重影響民衆用藥權益及身體健康。
監委表示,依據藥事法第27條之2規定,藥商持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爲必要藥品之許可證,如有無法繼續製造、輸入或不足供應該藥品之虞時,應至少於6個月前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藥商之事由,而未及於前述期間內通報者,應於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
監委強調,究竟衛生福利部有無落實執行上開通報機制?是否積極處理解決藥品供應短缺問題?相關人員有無怠惰失職情事?事涉民衆健康權益之維護,皆有深入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