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損才賠 花蓮地震險僅15戶符標準

花蓮市天王星大樓因強震倒塌,14日已從9樓拆到4樓,預計18日能拆除完畢。(羅亦晽攝)

花蓮大地震多棟建築物倒塌,地震險理賠出爐,結果僅15戶獲得理賠。各產險公司在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在花蓮設立地震緊急服務中心,期望給予最即時幫助,不過有產險公司坦言,地震都過了逾10天,1個理賠案都沒接到,主要是卡在全損高門檻的理賠條件,雖數十件建物貼上紅單、黃單,但處理過程曠日廢時,真能拿到住宅基本地震險、最高150萬元的理賠可能微乎其微。

產險業主管私下表示,921大地震後,經政府修法,蓋房子的耐震度、施工和監造過程都相對嚴謹,0403花蓮地震規模達7.2級,震度較大地區難免出現牆壁、地板龜裂或磁磚剝落,但距離全損或不堪居住必須拆除(修復費用爲重置成本的50%以上),申請理賠門檻還有段距離。

產險公司指出,地震過後,地震險詢問度增加,但真正肯花1350元、買保險的比例卻偏低,民衆聽到「全損」才賠,當下反應是「謝謝!再聯絡」,目前基本地震險投保率是37.92%,坦言要突破4成相當具挑戰。

產險公司主管解釋,基本地震險是政策性保險,通常銀行受理房屋貸款時,會要求貸款戶投保住宅火險、地震險,當前37.92%的投保率,9成都是房貸戶,主動投保者可能不到1成。

地震險也有商業型保單,即爲擴大型地震保險,理賠條件不受建築物全損或半倒等限制,且動產、不動產毀損都理賠。

對於政策性保險全損才理賠,條件是否太苛刻?金管會保險局說,地震險爲基本保險,爲加速理賠速度,讓受災戶可迅速得到保障,才採取「全損理賠」;至於保額僅150萬元,讓民衆投保興趣缺缺,保險局說,未來將綜合評估整體損失成本增加幅度、民衆風險移轉需求及保費負擔能力,再請地震基金研議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