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容永祺:完善機制以鼓勵企業爲職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許爽 北京報道

今年全國兩會召開期間,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瞭解到,第十四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創會會長、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區域執行總監及榮譽顧問容永祺就“如何鼓勵企業爲職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等議題提交了相關提案。

“國家逐步邁入中度老齡化,國家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將面臨更大的挑戰。”容永祺表示, 推動企業購買補充醫療保險,將有利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減輕職工的自付醫療費用壓力,並長遠地減輕國家公共衛生開支負擔。而對企業發展來說,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外提供額外的醫療補助,有利於職工隊伍穩定。

容永祺建議,可參考香港的做法,鼓勵企業爲職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助力醫療保障制度深化改革。他舉例,目前,香港約有128萬名現職私營機構僱員享有僱主所提供的醫療福利,當中大部分是僱主爲僱員購買的商業團體醫療保險,幫補僱員支付部分醫療費用。由於僱員有了這些醫療保障,成功引導他們往私營醫療機構接受治療,間接減輕了公營醫療機構的負擔。

爲何企業爲職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的積極性不高?容永祺認爲,“一方面,企業的用人成本不低,除了職工工資總額外,還要爲職工繳付‘五險一金’;另一方面,企業購買商業團體補充醫療保險,可否‘稅前列支’沒有明確規定,降低了企業爲職工提供補充醫療保險的意願。”

對此,容永祺建議,明確企業爲職工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費用列爲企業稅前列支,允許企業使用補充醫療保險資金購買受監管保險機構出售的合資格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關費用可享“稅前列支”政策。保險保障範圍除了醫療保障外,也可包括重疾、長期護理等健康保險。

對於部分企業爲職工提供健康管理、健康改善服務,或購買相關服務的情況,容永祺亦建議明確允許企業使用補充醫療保險資金支付認可健康管理機構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並經相關部門判定,可享“稅前列支”稅優政策。

容永祺在提案中指出,當前企業爲職工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相關保費計入職工個人收入,並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他建議,明確企業爲職工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保費,可以在個人所得稅計算時列爲“稅前列支”,並可設一個最高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