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考覈“一取消三不再”引導注重案件業務管理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2月7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韓颺)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肖瑋做客最高檢廳長訪談時表示,“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提出後,最高檢對《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考覈工作辦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黨建暨部門考覈工作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即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當、不合理考覈,不是取消所有考覈,更不是不要管理、放任“躺平”,而是要優化、轉變管理模式,切實、真正把檢察管理從簡單的數據管理轉向更加註重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上來。

肖瑋表示,作爲最高檢推進“一取消三不再”“一體抓好三個管理”,整治形式主義爲基層減負的組合拳,修訂後的兩個《辦法》以“考實、評準、用好”爲導向,以政治素質考察爲引領,將個人評價與組織評價相結合,將平時考覈、專項考覈、年度考覈相結合,將管案與管人相統一,將考覈與考覈結果運用相統一,使考覈工作更爲簡便易行、務實高效。

新修訂的兩個《辦法》簡化了人員考覈流程,採取“個人自評+上兩級領導評價”的方式進行,同時減少考覈頻次,將平時考覈改爲季考,對是否進行月考不再做統一要求,由各部門自行決定。對部門的考覈採取“職能部門評價+述職評議”的方式進行,取消各考覈職能部門按指標項彙總打分等程序,真正爲幹部減負、不爲考覈所累。此外,要求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把考覈作爲一體抓實“三個管理”的重要手段,將考覈與管隊伍、抓管理緊密結合起來。

對於如何運用好考覈結果,肖瑋介紹說,堅持“獎優”與“罰劣”雙向發力,把考覈結果作爲職務職級晉升、幹部能上能下、檢察官能進能出的重要依據,引導幹部把個人進步定位在幹好工作、多作貢獻上。同時將部門考覈結果與廳級領導幹部年度考覈掛鉤,將案件質量評查、司法責任追究等情況與部門考覈結果相銜接,持續營造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環境,不讓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差一個樣。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