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亂撥119專線高達107萬通 有人3天打333通被開罰

內政部統計,去年亂撥119專線電話高達107萬與救護無關,更有人3天打333通被開罰。圖119勤務電話受理示意。(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統計,去年各消防機關119受理民衆報案電話近240萬通,但其中107萬通都是與救災救護無關的電話,約佔整體45%;另外,去年底曾有民衆3天內撥打333通119專線,經多次口頭警告仍未改善,被消防局開罰3千元。內政部提醒,亂打119依法可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根據統計,去年119救災救護案件以「緊急救護」爲最多,共113萬1981件,佔47.19%,火災7萬4199件,佔3.09%;與救災救護無關的電話接到107萬通,平均每天大約3千通,類型包括無聲或已掛斷、撥號錯誤、查詢服務、惡意騷擾、酒醉或精神異常、兒童嬉鬧及謊報等,約佔所有進線電話的45%。

內政部表示,去年12月,119專線曾接獲民衆於3天之內撥打333通,且通話內容皆非報案需求,經119人員於通話期間多次口頭警告仍未改善,最後,由消防局依法開罰3千元,以資警惕。

內政部指出,濫用119報案電話,將排擠到有真正需要救援的人,依據「消防法規定,謊報各類災害無故撥打119,可處以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希望民衆共同珍惜救災救護資源,留給需要即時幫助的人。

此外,民衆通報119緊急救災救護時,常無法清楚告知地點事故狀況問題,內政部提醒,民衆撥119報案時,請謹記「人、事、時、地、物」等要點,告訴119人員,「發生何事?需要消防車(救災)或救護車(救護)」、「案發地址(附近明顯標的物)」、「有無人受困等現場狀況」、「發生時間」等,並提供「報案者自身身分姓名連絡電話」,以利搶救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