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大型車、砂石車違規 安平警維護市民行車安全

臺南警四分局持續執行取締大型車、砂石專案勤務,維護安平交通順暢與交通安全。(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砂石車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行駛於狹小多岔且車多的市區道路,對用路人「行的安全」造成相當大的影響行車危險性壓迫感更甚,爲維護臺南市安平區行車行人交通安全,市警四分局持續執行取締砂石車專案勤務,維護安平區交通順暢與交通安全。

警方說, 安平全區市府公告系20公噸以上大型(砂石)貨車之禁駛區域,臺南市警局亦對於該類大型車輛之行車時間路線多有管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裝載貨物超載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超載10噸以下者,超載部分每噸加罰1000元,超載10至20噸,每噸加罰2000元,超載20至30噸,每噸加罰3000元,超載30噸以上,每噸加罰5000元。

四分局今年度規劃執行取締砂石車專案共20次,針對轄內大型車各類違規舉發共計48件,育平派出所所長亦透過勸導書約制要求工地業者務必守法,行駛管制區之大型貨車(裝載土方應依規定向權責機關提出路權申請,並謹遵交通法規安全駕駛,警方將持續嚴正取締項目:超載、超速、酒後駕車闖紅燈、行駛禁行路段(未經申請於上、下班尖峰時段行駛者)等重大違規加強查察取締。

另外,對於載運廢土污泥及未攜帶出土證明、滲漏、飛散等影響道路整潔亦列入查察重點,分局除持續要求各所、隊加強取締落實執行之外,另函請交通警察大隊支援地磅,如發現違規超載之砂石車,立即過磅舉發,以期有效嚇阻違規行爲發生,守護民衆「行的權利」。

市警四分局長蔡進閱呼籲砂石業者,應共同約制砂石車司機自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居民生活品質及用路人車安全,另提醒民衆遇有砂石車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時,務必與其保持距離,萬萬不可緊臨並行或貪圖方便超車,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