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禁止玩寶可夢 聯盟:在球場玩罰款1萬、禁賽3場

義大犀牛選手林哲瑄、高國輝(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劉峻誠臺北報導

Pokemon Go手機遊戲6日在臺灣開放,全臺瘋抓精靈,不過卻對聯盟及球團造成困擾,今日聯盟與4球團開領隊會議,聯盟表示,過去對於球員使用手機並沒有嚴格執行,但因爲寶可夢太多人在玩,不僅球員破壞規則,球團也表示難以管理,因此將來會嚴格執行。

聯盟規章規定,所有參賽人員一旦進入球場,至比賽結束前,禁止使用手機、任何形式電腦電話、即任何可對外聯繫器材,同時手機應保持關機球隊管理人員事物需要使用電話及手機時,僅限於開賽前,比賽開始後,除球團資料蒐集人員可以使用電腦外,任何人不能在休息室內及周圍使用相關器材,違者罰款1萬,禁賽1到3場。

聯盟秘書長朱康震表示:「會有禁止使用電子產品的規定,是因爲過去曾經發生不好的事,但球員有時會需要與家人聯繫,聯盟也會通融,不過現在這個遊戲需要長時間使用手機,也有球迷向聯盟反應,發現球員在球場玩遊戲,希望球員在球場能好好打球。」

聯盟將來會嚴格執行這項規定,如發現有人在球場使用手機,首先會進行勸導,如果勸導無效,就會進行罰款以及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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