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文彥》關心海塑污染 心動更要行動

科學家發現,塑膠會因光的作用而日漸碎裂分解,成爲極小微粒,不但漂浮海面,也逐漸沉入深海,透過食物鏈的累積,勢必影響海洋生態系統、海洋使用功能和人體健康。國內外學界也發現,包含海蟲、魚體、牡蠣,甚至日常飲用的礦泉水,都含有塑膠微粒或纖維。因此,國際間越來越關注海塑問題,所採取的應對措施,力度也更趨強大,但此一問題在臺灣並未受到應有的關注。

根據該調查,臺灣八掌溪、後勁溪河口和基隆海域,海塑漂浮最爲嚴重。海塑流佈與陸域土地使用、廢棄物管理和近岸海潮流模式關係極爲密切。以八掌溪河口爲例,沿岸是否有生產或使用塑料的廠場、塑膠或其他廢棄物管理處置是否得當,都可能產生塑膠廢棄物隨河而下。另外,外傘頂洲南端因多重海潮流作用所形成的三叉形,顯示毗鄰外傘頂洲南方的八掌溪口海域,應是南北海潮流匯聚之地,如同渦流,容易捲動彙集海洋污染物。此外,八掌溪口周邊有多處漁港,並接近外傘頂洲的牡蠣養殖區,漁船使用之漁網和養殖用的保麗龍極有可能碎裂漂散,惡化海塑污染。因此,海塑污染的真相更需要長期和深入的調查研究。

海塑問題牽涉塑料進口、生產、製造、行銷、使用、棄置、回收和處理等多個環節,也涉及工業、商品、環保、漁業、衛福和海洋等主管機關,恐已超出單一部會能完善處理的執掌和能力。因此,行政院應該正視其對於國際責任、國人健康、健保財務和海域使用可能產生的衝擊,爰建議由政務委員統籌協調或籌組跨部會專案小組,研擬短、中、長期的「國家海塑防治推動方案」,據以執行,使相關部會分工整合,民間機構或團體成爲夥伴,從搖籃到墳墓,通盤徹底解決問題。

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組織法》第2條之規定,海洋污染防治之整合規畫、協調及執行,系屬海保署之職掌,海洋污染防治權責也已由環保署移撥。然而,無論人員或預算,海保署所獲得的資源卻不成比例。例如,今年度該署僅得編列100萬元經費,相較於黑潮基金會1次的調查經費幾近500萬元,海保署經費如此拮据,顯見政府對於海塑問題的嚴重性及其對於民衆健康可能的影響認知十分不足。政府對於386億超徵稅收紅利分配既須從長計議,建議勻撥適當經費成立「海塑污染研究防治基金」,與非洲豬瘟一樣,積極保障國人健康,並分擔國際責任。

(作者爲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榮譽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