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着力構建分層分類多元參與“大救助”格局

人民網西寧6月12日電 (記者楊啓紅)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獲悉,近日,青海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單位《關於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構建多元參與“大救助”格局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部署全省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工作。

《實施意見》圍繞推動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聚焦加快構建覆蓋全面、城鄉統籌、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大救助”格局,實現救助資源統籌銜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推動社會救助從“保生存”向“防風險”“促發展”轉變,提出了加快健全以社會救助信息平臺爲依託,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服務類社會救助、其它救助幫扶五類政府救助爲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爲補充的“1+5+N”社會救助政策體系的工作目標。

《實施意見》主要明確了四方面的政策舉措。明確了低收入人口範圍及分層標準。按困難程度對低收入人口進行分層,細化爲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及其他困難人員六類對象,並結合工作實際對各類對象的概念內涵、認定標準等作了具體說明,爲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按照現有低收入人口基本框架,進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和其他困難人員的認定辦法、程序和救助幫扶標準、措施等提供了有力支撐。

明確了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的實施路徑。根據低收入人口困難程度和困難類型,分層分類提供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低收入人口,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等特殊困難人員,納入基本生活救助範圍,並分類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取暖救助等專項救助;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人員,及時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同時,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做好其他救助幫扶,鼓勵開展慈善幫扶。

明確了深化動態監測的具體安排。堅持人找政策與政策找人相結合、線上線下雙軌並行,從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健全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加強動態監測和分類處置預警信息等四個方面對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作出安排,推動形成“線上大數據監測+線下鐵腳板覈實”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在有效避免救助遺漏或重複救助問題的同時,爲過渡期後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銜接並軌奠定堅實基礎。

明確了多元參與“大救助”格局的保障措施。圍繞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提出強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圍繞形成做好“大救助”工作的合力,提出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主動作爲,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圍繞充分發揮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提出進一步暢通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渠道。圍繞提高社會救助資金使用效益,提出全面加強社會救助事中事後監管,確保資金真正用到困難羣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