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造海軍獵雷艦「詐貸63億」!老董陳慶男二審仍重判25年

慶富造船承攬海軍雷艦,涉嫌詐貸63億,老董陳慶男二審仍遭判刑25年。(資料照/記者吳奕靖攝)

記者洪靖宜、陳羿妏/高雄報導

慶富造船集團2014年間承攬國防部海軍獵雷艦案,遭爆涉詐貸63億元,案經調查一審高雄地院依違反《銀行法》、僞造文書等罪,將慶富老董陳慶男判刑25年,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另外其妻子盧昭霞則判刑1年6月、前執行長簡良鑑判6月,得易科罰金,慶富公司判罰金2億8000萬。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慶富造船於2014年間標得國防部海軍獵雷艦案,然而,老董陳慶男、其子陳偉志以及執行長簡良鑑,明知慶富有資金缺口,仍僞造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分別向9間銀行詐取「過渡性融資貸款」,並且4次辦理虛僞增資,將慶富的資本額從5億3000萬元增加到40億元,增資後將錢迅速轉出,並向聯合授信銀行詐貸約臺幣63億餘元。

全案爆發後,高雄地檢署着手偵辦,經調查,發現實際投入造艦款項僅2億5680萬元,仍有21億元流向不明;2018年2月檢方起訴時曾痛批,「慶富案讓海軍的逾十年國造獵雷艦案心血毀於一旦,還讓損失由聯貸銀行團承擔」,因此訊後依詐欺、背信、僞造文書,以及違反《銀行法》、《公司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正式起訴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等人。此外,陳偉志在2018年6月棄保潛逃,遭高雄地院通緝,更被調查局列爲重大經濟逃犯,目前下落仍不明。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銀行法》、僞造文書等罪,判老董陳慶男25年刑期,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另判陳盧昭霞1年6個月徒刑、簡良鑑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顧問李維峰無罪,慶富公司也被判罰金2億8000萬元。

對此,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刑度,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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