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鍾沛君 朱學恆未再上訴確定入獄
直播主朱學恆(左圖)酒後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右圖),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臺灣高等法院11月14日判朱11月徒刑,朱未再上訴,全案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二審判決後,朱就曾透過臉書聲明「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鍾沛君則批朱從一開始道歉到法庭上否認,到二審認罪求和解,不斷演戲利用輿論壓倒她,「我的人生不是你的劇本」。
朱學恆二○二二年八月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夫妻等人餐敘,晚間九時陳菁徽和丈夫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鍾女,朱從座位起身走向鍾女,雙手壓住她肩膀,將她強押於牆壁,鍾女無法挪動,遭吻脣數秒。朱回座位後又走向鍾女,以一手壓住女方肩膀,一手摟抱手臂,再度強吻。高院認爲朱犯刑法強制猥褻罪。
臺北地方法院批朱學恆案發後利用輿論形塑鍾沛君是「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還說自己受「政治迫害」,他辯稱「斷片」,返家後卻能傳訊給鍾女,斷片之說不足採信。
高院審理期間,朱在臉書上貼文致歉,法院在言詞辯論後安排訊問庭,調查雙方是否有調解可能,但破局。
高院審酌朱學恆因自身慾望,利用鍾沛君的信任強制猥褻,一審期間朱在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鍾沛君,未對造成鍾女傷痛有歉疚之意,犯後態度欠佳。二審時朱認罪,表達和解意願、願意賠償金額,且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犯罪後態度已有所改變」,撤銷改判。因朱未考慮鍾沛君感受,又在自己節目中評論案件,高院未給予緩刑。
因上訴期間至十二月十七日深夜廿四時屆滿,高院未收到朱學恆上訴書狀,全案定讞,朱確定要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