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處女很幸福」 合肥保安性侵數百網友還寫成日記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濫用他人的信任最可惡!安徽合肥一名劉姓前保安,被爆過去15年和數百位網友發生關係,還把和衆女交手」的過程記錄下來,編寫了4、5本的「性愛日記」。幸好這名屢屢將女人騙上牀的惡狼,終於在20日遭警方逮捕,被合肥當地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安徽合肥一名劉姓保安,過去15年曾和數百位女網友發生關係。(圖/達志示意圖)

新華網》報導,1998年以來,劉男透過QQ等聊天工具,以虛擬的身分和女網友聊天,獲得信任後,再相約在自家租屋處或者對方家裡見面,前後一共和數百名女性發生了關係。根據瞭解,劉男先前曾是合肥市公安局的一名員工,知法犯法的惡行相當可議。

性侵百餘女的數字是如何統計出來的?檢方發現,劉男有個特殊的癖好,每當他和一名女網友性愛,就會詳細記錄下交往的點滴,有時甚至對女網友的某項特徵進行標註。檢方指控,劉男強姦了「幼女史某董某,以及楊某,另外還性侵了智障女虞某多達數十次。

1. 在劉男的筆記中,被害人史某被列爲57號,兩人當時相約出遊,劉男虛晃一陣後將董女騙到了自家住處,兩人不只發生關係,劉男還用相機爲對方拍了張照片

2. 被害人董某,則在劉男的筆記中被列爲59號,標註處女,1997年出生,目前還是一名學生。2009年11月18日,劉男來到董某家中,儘管知道對方只有12歲,仍與其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劉男在日記中寫道「感到太幸福」,認爲和處女性交的滋味實在美好。

3. 2010年下半年,劉男又透過網路,認識了智障女虞某,此後就在自家住處,強姦了虞某多達50次以上。

劉男被逮後,合肥市法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劉男罪證確鑿,加上曾強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應該從重處罰,故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