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4張刮刮樂中5000 搶匪留紙條道歉:我要養孩子,不是壞人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臺中市43歲的林姓鐵工今年1月帶着玉鐲騎車到彰化市某家彩券行,打算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換取4張刮刮樂老闆娘拒絕後他卻一把搶過刮刮樂奪門而出,並留下一張道歉紙條聲稱,「阿姐對不起,我真的不是壞人,因爲酒駕明天沒交錢就要被關,我有小孩要養不能被關。」等到警方找到人時,他早就把中獎的5000元花光

林男搶走的4張刮刮樂中,有3張中獎。(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林男曾因搶奪、竊盜案件遭臺中地院判刑入獄,今年1月4日下午4點10分左右他騎着偷來的機車從臺中前往彰化,並進入一家彩券行表明要買價值2000元的刮刮樂彩券,老闆娘將刮刮樂從櫃中取出以供挑選,接着他卻拿出一隻玉鐲想要「以物易物」。

老闆娘拒絕後,林男先是扔下一張紙條再搶走4張刮刮樂落跑。那張紙條上寫着,「阿姐對不起,我真的不是壞人,因爲酒駕明天沒交錢就要被關,我有小孩要養不能被關,不要報警,求求您,我會打電話」,雖然處境令人同情,但老闆娘還是決定報案

巧合的是,林男搶走的4張刮刮樂有3張中獎,他犯案隔天就到其他彩券行將5000元獎金全數兌換,等到警方找上門時,這筆錢早就被他花光。檢警進一步調查還發現,林男聲稱有小孩要養只是脫罪之詞,根本就是假的。

彰化地院法官認爲,林男雖然只有國中肄業,但正值壯年,從事鐵工日薪也有1500元到1600元,並非沒有謀生能力之人,加上先前還有許多前科被判刑定讞,可見他未能記取教訓,因此依搶奪罪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