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納吉僅獲減刑 安華稱尊重元首決定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因未爭取到全面特赦,出獄後5年內無法參選。(新華社)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2021年底因SRC國際公司洗錢案遭判12年定讞,併科罰金2億1000萬令吉,2022年8月入獄服刑,9月申請特赦。特赦局日前宣佈,納吉獲減刑,監禁減至6年,罰款降至5000萬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監禁刑期增加1年。
由於納吉未爭取到全面特赦,出獄後5年內無法參選,除非新任元首依布拉欣豁免他不得參選的規定。此外,納吉仍有3起與一馬公司醜聞案相關的官司纏身,如遭判刑,恐再次入獄。
《東方日報》報導,現年70歲的納吉是大馬首位鋃鐺入獄的前首相。前國家元首阿都拉於卸任前夕,主持特赦局第61次會議,討論包括納吉在內共5件特赦申請,經綜合考量,同意提前於2028年8月23日釋放納吉,若他無力繳付5000萬令吉,可用1年刑期相抵,獲釋日期延至2029年8月23日。有律師指出,根據最新的6年刑期來看,如果納吉在獄中表現良好,明年便可申請假釋。
特赦局並沒有說明不特赦只減刑的緣由。首相安華表示,這是個公平且需受到尊重的決定。每個公民皆有向國家元首請求赦免罪刑的權力。
基於君主立憲制,安華說:「國家元首是維護憲法和法治的堡壘,且其做出是否赦免決定前,必定會諮詢總檢察長及首相的意見,再拍板,我尊重時任元首的決定,且納吉之後仍能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納吉所屬的巫統表示,將發動全國大連署向依布拉欣提呈特赦申請。巫統最高理事洛曼說,雖然結果不盡如人意,還是要感謝安華與巫統主席阿末扎希。因爲按理納吉要服完三分之一刑期,特赦局纔會審查特赦申請,但在主席與首相的努力,讓前元首提前定案。
政治學者評論,這是一個對執政聯盟各方都有交代的結果。巫統自2022年11月大選後與希盟合組團結政府,並積極協助納吉尋求元首特赦。不過,安華領導的希盟反對特赦納吉。現在這個折衷作法,預料只會在短期內引發反彈,卻有助於安華維持團結政府的穩定。納吉暫時未能重返政壇,也可避免打亂權力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