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納吉最後上訴失敗 法院維持12年刑期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圖/路透社)

馬來西亞聯邦法院今天維持前首相納吉涉貪遭判刑12年的判決。納吉因捲入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數十億美元的醜聞,他與所領導執政黨因此在2018年大選慘敗。

法新社報導,納吉(Najib Razak)的媳婦表示,家人獲告知,納吉隨後被移送到首都吉隆坡以南的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

路透社報導,馬國最高法院駁回納吉的最終上訴,也拒絕了他的緩刑請求。

69歲的納吉因從一馬公司旗下SRC國際公司轉出4200萬令吉(約新臺幣2.8億元)到個人戶頭,於2020年7月遭判刑事背信、濫權和洗錢罪名成立,除被判12年徒刑,還遭處近5000萬美元罰款。

一馬公司成立於納吉出任首相首年(2009年),此後相關弊案涉及多國調查,被視爲全球規模最大的金融醜聞之一。馬國檢方表示,該公司有約45億美元(約新臺幣1360億元)遭不當挪用;調查人員也稱,他們發現逾10億美元資金存入與納吉相關的帳戶。

儘管一馬弊案讓納吉的政府籠罩在陰霾下,納吉在馬國依舊頗受歡迎,他也仍是主要政黨「巫統」(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UMNO)旗下的民選國會議員。

先前納吉的律師曾說,如果聯邦法院維持定罪判決,納吉將必須立即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