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有新歡...他衝女方家熊抱襲胸 崩潰喊:別人摸我也可以

江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小薰交新男友後,叫他去找別的女孩,一氣之下竟衝到小薰家猥褻女方。(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徐愷昕/臺中報導

江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小薰(化名)交了新男友後叫他去找別的女孩,竟衝去她家找人理論,期間還伸手猥褻,數次觸摸小薰胸部,甚至出言猛嗆:「別人的生殖器比較適合妳,妳就給人睡」等語,嚇得小薰掙脫後急衝警局報案苗栗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江男有期徒刑10月;二審高院審理時,因小薰同意減刑,法官改判6月。可上訴。

江男2019年8月間得知前女友小薰交男友後,因難以接受小薰叫他去找別的女孩,竟跑到女方家找人談判,且一見小薰,就立馬衝上前熊抱襲胸。小薰當場嚇得趕緊用嘴咬江男手腕反擊,趁機掙脫並逃到房屋後面的菜園

不料,江男也跟着跑來,除了再次將手伸入小薰衣服內襲胸外,還不斷猛喊,「別人的生殖器比較適合妳,妳就給人睡,別人可以摸我也可以摸」等語。最後直到小薰不停求饒,「我們都是朋友那麼久了,你不要這樣對我」,江男才鬆手倖幸然離去。而小薰脫困後,便在姪兒陪同下前去警局報案。

苗栗地院審理時,小薰表示自己與江男認識超過20年,過去曾是女朋友,2人分手後江男常笑她沒人要,故她才向男方坦白,「我有交男朋友了,你以後不用爲我擔心了」,沒想到卻引來性騷擾。

法庭上,江男坦承有去小薰家找她,但矢口否認有任何強制猥褻的犯行,「我沒有摸她,我們在一起10幾年,快20年了,講難聽一點,看都不要看了,摸都不要摸了…她8月初傳LINE給我,說她朋友介紹男朋友給她,她就要我去找女朋友。」江男辯稱,小薰是因爲沒有獲得他的經濟援助,才故意誣陷他。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爲江男犯行屬實,審酌他爲逞一時性慾,竟違反小薰意願強行猥褻,侵害其性自主權,造成她難以抹滅的傷害,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不過案經上訴,考量江男已獲小薰原諒對方也請求從輕量刑,二審高院改判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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