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求複合不成 闖入住處粗暴硬上 1通電話成她救命稻草

一名女子被前男友闖入租屋處,被強行逼迫發生性行爲之外,還遭施暴。(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謝姓男子去年6月間闖入前女友家中求複合未果,竟情緒失控以暴力方式強迫發生性行爲,直到前女友趁隙接起友人的電話求救,友人火速趕抵現場,女子才順利脫困。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依強制性交罪,處謝男有期徒刑3年6月,又犯傷害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謝男與女子A於去年5月間分手,同年6月某日晚間8時許謝男前往A女住處,見大門未關便進入建築物,再趁着A女開門時暴力闖入房內,情緒激動要求A女與他複合,但A女無意願,謝男隨即以暴力方式強制性侵A女。

後來A女嘗試拿手機自救,謝男察覺後便掐住A女脖子、出嘴咬人與掌摑,使得A女受傷,同日晚間9時許,謝男不小心接起A女友人打來的電話,A女趁機大聲呼喊求救,友人聽聞後立刻趕往現場並報警,才順利救出A女,全案經由檢方偵結起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謝男坦承犯行,法官認定,謝男透過A女開啓門縫查看之際闖入屋內,以暴力方式強迫性交,事後還以手掐等方式傷害對方爲事實,再參酌A女友人證稱趕往現場時,A女臉部明顯遭毆打,頭髮凌亂等情形,均可認定謝男對A女做出強制性交與傷害的行爲,酌情後,撤銷原判決,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又犯傷害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