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大牛」違規遭銷燬成8325元廢鐵 機師求國賠結果出爐

千萬「大牛」違規遭銷燬成8325元廢鐵,機師訴求國賠結果出爐。(中時資料庫)

一名林姓機師2013年前駕駛未領牌、市值千萬元的藍寶堅尼「大牛」上路遭警方攔查,依法沒入,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在2016年接獲臺北市交通裁決所函文進行銷燬,「大牛」變成價值僅8325元的一堆廢鐵,林男事後再向交通部與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求償1500萬元,臺北地院30日判林敗訴,仍可上訴。

林姓機師在2013年駕駛這輛未領照的藍寶堅尼上路遭警方攔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未取得安全審檢合格證明,無照上路,對車主開罰新臺幣3600元,沒入車輛。

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14年林男被判敗訴,但事後不服又提起多次抗告、再審均被駁回,耗費3年時間,仍無法救回超跑,直到2016年12月,該輛藍寶堅尼被運送到臺中市太平區一家報廢廠進行銷燬。

當時林姓機師委託人到場,表示已提出行政救濟,盼銷燬程序能暫停。不過,在歷經約30分鐘溝通後,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仍決議銷燬。

林男事後又再訴請國賠主張,該輛大牛價值約2000萬元,被銷燬前以100萬元轉讓給另一原姓男子,2人因此一同聲請緊急處置並提訴願,交通部、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卻未調查相關法條增修時已將進口車涵蓋其中,要求賠償1500萬元。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提行政訴訟已遭駁回確定,銷燬車輛並無不法,且能停止執行處分的只有裁決所或北市府,交通部無權停止,且林男無法舉證曾將訴願書送交交通部,因此判林男及原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