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沒付醫療費 受害者感覺被騙

臺北市長柯文哲(左)19日赴議會專案報告議員應曉薇(右)痛批錢櫃根本沒付和解金,質疑市府與錢櫃聯合起來共同詐欺火警受害人。(摘自臺北市議會網站

錢櫃ktv林森大火不少受害人吸入一氧化碳產生後遺症,臺北市議員應曉薇19日指出,已和解的受害者,發現和解金內醫療費都是健保或公共意外險給付,錢櫃根本沒付錢,甚至侵犯到未來權益,很多保險都不再給保,若受害者認爲北市府聯合錢櫃詐欺,她要求應允許撤銷和解。北市法務局迴應,若有個案陳情可再提供協助。

臺北市長柯文哲昨赴議會專案報告表示,錢櫃大火案已有73人和解,但應曉薇指出,一氧化碳中毒後遺症,常見思考反應下降、影響工作效率,錢櫃火災部分受害人就醫後,發現腦部缺氧有黑點產生,雖然有73人和解成功,「但不要太高興,因爲很多人反悔」。

應曉薇說,反悔原因是受害者感覺上當被騙,發現法務局和錢櫃協助這些受害人支付理賠的和解金,醫療費竟都是健保、公共意外險給付,錢櫃付了什麼?「受害者不滿說,看不到錢櫃誠意,對於市府和事佬過頭未告知權益,也覺得很誇張」。

應曉薇表示,和解不符期待,完成調解的受害者想撤銷怎麼辦?錢櫃協調時還威脅受害人稱以後公司改組、可能解散,到時候拿不到理賠,這是威脅、恐嚇還是利誘?法務局怎麼能這樣讓和解成功,若已和解的受害人超過一半覺得市府與錢櫃聯合起來共同詐欺受害人,可否撤銷。

應曉薇強調,一氧化碳中毒後有很多後遺症,理賠、和解沒有談到未來性,很多受害人要去保險不給保,錢櫃有理賠嗎?簡直侵犯受害人未來權益。

法務局長袁秀慧說,和解或調解成立後,就有司法效力,若要撤銷需要透過司法程序,如有個案陳情,法務局可提供協助,涉及未來損害部分可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