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女同學「睡她牀開她車」 安徽男被判死刑
▲陸男因不滿女同學說風涼話出手將對方掐死。(圖/達志/示意圖)
安徽合肥去年發生一起殺人案,21歲陳男於2016年10月9日晚間和同學21歲小美(化名)及幾位友人至酒吧喝酒,隨後他陪同小美搭計程車返回租屋處,期間對方疑似向他開了幾句玩笑,引發陳男不滿,出手掐死小美,合肥市中院依犯故意殺人罪,判陳死刑。
據《安徽法制報》報導,小美生前與兩名女室友在合肥新站區一處社區同租套房,自2016年10月10日開始,小美任職的公司經理就再也沒看到她去上班,她的友人試圖打電話給她也無法取得聯繫。
同年10月14日晚上,小美的主管率多名員工到她的住處尋人,一進房間,衆人驚見小美倒臥在地,脖子左側和小腿多處瘀青,立刻通知警方,隨後救援人員到場證實她已死亡多日。
警方調查,發現陳男於曾10月9日晚間,和小美及幾名友人在酒吧喝酒,,隨後至飯店吃飯,飯後他陪同小美搭計程車前往其租屋處,於凌晨3、4點間進入對方房內聊天,期間小美疑似向他開了幾句玩笑,引發陳男不滿,便掀開對方的被子,雙手緊掐小美的脖子不放。
事後,陳男見小美動也不動、失去呼吸心跳,驚覺對方已經死了,便將遺體從牀上抱到地上,自己躺上牀休息到隔日清晨六時左右,再將小美的手機和行動電源、零錢包中的人民幣六十元(約新臺幣260元)、櫃子上的車鑰匙一併帶走,開着小美的車到附近網咖上網,被警方抓獲。
法院認爲,陳男故意殺害小美,構成故意殺人罪;實施殺人行爲後還竊取小美價值94655元(約新臺幣43萬元)的財物,數額巨大,構成盜竊罪,陳男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併罰,且陳男故意殺人犯罪手段殘忍、罪行嚴重,雖坦承犯案,仍不能從寬審理。
合肥市中院16日作出判決,依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陳男死刑與三年有期徒刑,決定執行死刑,聽到判決後,陳不服,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