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質女師裸照外流 遭爆「當女兒同學爸小三」兇手竟是他

音樂女老師去年遭前男友偷手機,對方把她的裸照傳給親友,並在她的臉書粉專、IG等地留言造謠稱她與女兒同學的父親有染,甚至同時劈腿2男。(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頗負盛名的音樂女老師小芳(化名)去年9月遭前男友偷走手機,對方擅自把她存在手機內的裸照透過LINE傳給親友,並在她的臉書粉專、IG等地留言造謠她與女兒同學的父親有染,甚至同時劈腿2男,遭依竊盜、加重誹謗罪、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因雙方和解,法官依竊盜罪判罰2萬。

判決書指出,男子去年9月未經小芳同意解鎖對方手機,進入line將手機內的多張裸照傳送給多名親友,之後還將小芳手機綁定的ID更改爲他的,使對方無法登入手機,之後又在小芳的google評論區、「XXX長笛藝術」臉書網頁、Instgram帳號、YouTube平臺等多處留言。

男子留言稱「一位有音樂素養的碩士女老師,竟然在自己還有婚姻關係的時候跟女兒非常要好的同學爸爸(也是有婚姻家庭)交往自願當小三,連這個原配蔡小姐也知道自己的先生有女朋友,而且還是女兒同學的媽媽,這個感情已經有1年以上一直到現在還是」,之後又污衊小芳「雙劈腿」,再與他人交往。

小芳因遭毀損名譽及人格評價,憤而提告,男子被依竊盜、加重誹謗罪、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法官認爲男子事後認罪並願意賠償女師,雙方達成和解,小芳也撤回所有告訴,向法官表明願原諒對方,請法官輕判,不過由於竊盜是公訴罪,法官審理後,依竊盜罪判許男罰金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