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賣檳榔養家夫綠帽飛醋53刀殺妻 二審重判12年獲交保

▲殺害妻子呂男,二審仍判刑12年8月。(圖/記者遊芳男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宜蘭縣頭城鎮呂姓男子懷疑大陸籍配偶王姓妻子另結新歡,去年8月6日七夕情人節前夕,他竟持水果刀朝猛刺妻子50餘刀,刀刀致命,妻子當場身亡,呂男事後逃竄至桃園仍被警方逮捕。一審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2年8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11日仍將他判刑12年8月,由於呂男中風高院裁準他30萬元交保。可上訴。

判決指出,有毒品竊盜前科的呂姓男子(61歲),與小他20歲的王姓妻子結婚多年,育有2名女子。呂男因爲中風身體不好,長期失業,都由妻子賣檳榔維持家裡生計,因此夫妻感情長期不睦,常常吵架,妻子因曾遭家暴被列爲高風險家庭

案件發生於去年七夕前晚,8月6日晚間,呂男懷疑妻子另結新歡,先到妻子經營的檳榔攤理論,回到家後2人再度爭吵,吵到不可開交,妻子執意離婚。呂男更不滿,衝到1樓拿出20公分長的水果刀,就朝妻子頸部胸口、背部等要害猛刺多刀,妻子渾身是血,倒臥在血泊之中,呂男則趁亂逃逸。2人18歲的長女深夜返家後,見房間滿是血跡才驚覺母親受害,報警處理。警方鎖定呂男的行蹤後,在桃園地區逮捕呂男,帶回宜蘭偵訊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呂男坦承殺妻,但辯稱受到妻子刺激,又執意離婚,他才非常生氣,不斷朝妻子背、胸猛刺,不知道刺了多少次,但至少刺了2分鐘才停。而法醫勘驗死者頭頸胸腹均遭刺傷,多達53刀,法院因此認爲呂男致死意圖明顯,具有殺人故意。但因事發女兒求情,不希望父親老死獄中,因此法院僅將呂男判刑12年8月、褫奪公權6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二審於11日宣判。高院駁回呂男上訴,維持12年8月的刑度。由於呂男中風,請求交保,高院還裁準他30萬元交保。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