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躲太陽「罰單價碼」曝光!5大地雷一次看 最重罰2萬4千元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不少民衆夏天騎車都會找陰影處「躲太陽」,或隨意停靠在路邊。有網友13日貼出一張罰單,指同事爲了躲太陽隨意臨停,被檢舉開罰300元,呼籲大家小心事實上,警方先前曾公佈相關違規罰則,呼籲用路人遵守道路規定,以免躲了太陽卻傷了荷包

原PO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文表示,「同事的經驗分享給大家,騎車躲太陽的代價,300元!」罰單中清楚可見,「違規事實」項目清楚記載「不緊靠道路右側臨停」,經民衆檢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1項4款開罰300元。

▲▼有民衆躲太陽遭檢舉,罰單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圖/爆料公社)

許多網友看完紛紛留言,「罰太少!最好再多個0!怕太陽不要騎車」、「真的該罰!我好幾次因爲這樣的人差點出車禍」、「突然停下來,或從陰影處騎出來真的很難防」、「我檢舉過一次急停的,但警察開6000耶」、「我也怕曬,但我不會這樣躲太陽,因爲之前差點撞到,明明離路口很遠硬要躲」。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用路人爲躲避太陽,肆意減速、違停,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例,相關罰則如下:

1. 在紅線公車停靠區停車,經檢舉可開罰300元至600元。2. 停在黃網線,經檢舉可處600至1200元罰鍰。3. 越線或壓在斑馬線,可開罰900至1800元。4. 若停在左右轉專用道,妨礙後車通行情況,可處600元至1800元。5. 若無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用路人躲太陽可能吃罰單,不可不慎。(資料照/記者張一中攝)

臺北新板希爾頓酒店「浮誇海鮮吃到飽」居然這麼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