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AIT擴建要求蔡英文割地當租界 網友被移送「法官這樣判」

美國在臺協會(AIT)臺北辦事處和預定擴建的空地。(本報資料照片,趙雙傑攝)

美國在臺協會(AIT)爭取擴建引發討論,陳姓網友日前在臉書發佈「美國在臺協會要求蔡英文,援用清朝鴉片戰爭和英國簽訂不平等條約方式,把內湖土地以99年期割讓成爲美國在臺灣的租界」等文章,遭臺北市文山二警分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陳雖未經查證,但沒有證據可證明陳姓民衆明知爲不實事實而故意散佈於公衆,也無從認定係爭訊息之閱聽者將因此偏信而產生畏懼或恐慌,裁定不罰。

AIT爭取擴建,地點選在臺北市內湖國中金湖校區2.6公頃的國中用地,外交部日前表示,全案仍在研議中,但網路傳出各種謠言,警方查出陳姓民衆今年7月14日在其住處,登入社羣網站Facebook(下稱臉書),發佈文章,移送北院裁罰。

陳姓民衆坦承在臉書上動態時報發表訊息,且未限制觀看,且訊息經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內容不實,但陳辯稱,訊息是觀看政論節目、民意代表在媒體上的發言,還有網路上大家在傳述的內容來發表的看法。

北院認爲,該訊息所指土地利用,關涉公益,衡情多有意見在各管道表抒,而現因網路資訊發達,閱聽者於網際網路接觸各種資訊後,非必有足夠判斷、查證資訊真實性之能力。

北院指出,陳姓民衆雖未經查證即發佈訊息,惟依卷內事證無從證據證明陳在發佈訊息時,明知爲不實事實而故意散佈於公衆,亦無從認定訊息之閱聽者將因此偏信而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進而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寧產生明顯而立即之危險。

北院表示,不得單憑陳姓民衆刊載訊息之事實,即謂其有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非行,其行爲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構成要件尚有未合,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