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觀音藻礁 深澳翻版
三接計劃改變區位、規模,增設港區儲槽,理應補作環說書;環評委員及環團所提意見,開發單位未能逐項釐清與具體迴應;清場和禁止直播的動作如果屬實,不但違反《環評法》第4條公開說明與審查的精神,如同深澳案8比8、正反意見相當而付諸表決的方式,也背離了環評以科學、客觀的原則。由最近學界、法界和環團不斷地質疑,環評恐已逐漸失去公信力,淪爲政治操作工具。
桃園藻礁不但是國際關注和積極保育的「溼地」,也是《海岸管理法》第1條追求零損失的「自然海岸」。藻礁需7500年左右的孕育才有今天的成果,如果毀於一旦,將是臺灣重要棲息環境的最大損失。除了藻礁,當地還有柴山多杯孔珊瑚、沙灘、礫石和泥質海岸,由於棲地多樣化,包括珍稀的紅肉丫髻鮫、小丘多彩海蛞魚、千餘隻裸胸鯙等,生物極爲豐富。尤其,紅肉丫髻鮫爲世界保育組織列爲「瀕危物種」。如果臺灣違反國際保育協議,不能有效保育瀕危和禁捕物種,將有可能遭到國際制裁。
深澳火力、觀塘三接計劃之環評好比「急急如律令」,當與「2025非核家園」有關。然而,此一非核,究竟是政黨的口號,還是政府政策?如果是政府政策,就必須依照環評法進行政策環評,否則無由約束法律位階的環評作業,充其量只能說是「政治操作」了。非核固爲理想,但扁政府時代制定的環境基本法第23條:「政府應訂定計劃,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單純地以核三廠除役的2025爲目標年,缺乏詳細評估與路徑規畫,顯然是躁進和不切實際的作爲。當局應儘速檢討2025的可行性,尋求較佳替代方案,而非強行通過環評,讓藻礁和國民健康陷入無盡浩劫。
今年4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成立。依據《海洋保育署組織法》第2條,海洋生物多樣性、海洋保護區和非漁業海洋資源之保育,爲該署重要職掌,海洋保育署應正視藻礁和三接議題,有所作爲。
蔡英文總統曾寫下「藻礁永存」4字。2012年4月30日鄭麗君、田秋堇、張曉風等立委,也曾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呼籲保護藻礁,政治人物應信守承諾。由環委集體退席、環團和學界聲嘶力竭地呼籲,三接一案已非藍綠問題,更非反對開發的運動。事緩則圓,如此未有共識的重大爭議應退回專案小組,由開發單位重新研擬兼籌幷顧、異地發展的替代方案。(作者爲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榮譽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