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濃度標準不夠嚴挨批 環境部:未來分階段調整

環境部29日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草案,除將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年平均值從15微克每立方米加嚴至12微克每立方米,也加嚴懸浮微粒(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濃度標準。(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昨日預告「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將國人最關心的細懸浮微粒(PM2.5)標準年平均值從15微克每立方米加嚴至12微克每立方米,但環團認爲加嚴進度龜速,應調整爲10微克每立方米。環境部迴應,未來會分階段加嚴,使PM2.5標準年平均值越來越低。

環境部29日預告「空氣品質標準」草案,除將PM2.5標準年平均值從15微克每立方米加嚴至12微克每立方米,而且加嚴懸浮微粒(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濃度標準。

但有環團指出,國內2012年修正空氣品質標準時,已多次要求比照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PM2.5數值10微克每立方米,如今過10多年,PM2.5標準年平均值只從15微克每立方米加嚴至12微克每立方米,進度龜速,要求臺灣儘速調爲10微克每立方米。

環境部大氣司長張順欽解釋,WHO分5階段建議PM2.5標準年平均值,10微克每立方米屬於第4階段目標值,但WHO的建議值目的是讓各國依國內環境條件設立適宜的空氣污染管制目標。

他強調,環境部除考量目前空氣品質現況,也評估未來污染防治作爲達標情形,認爲PM2.5標準年平均值設定爲12微克每立方米,較可能達標,才規畫出此標準,且12微克每立方米的目標,已比日本、韓國嚴格,但未來會分階段加嚴,使PM2.5標準年平均值越來越低。

張順欽表示,草案預告期60天,會在這段期間內召集專家討論草案,也會召開研商會議對外說明、溝通草案,最晚會在9月中旬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