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逾期未辦理繼承土地 竟然價值驚人天價

驚人!屏縣逾期未辦理繼承土地價值超過141億元。(林和生攝)

屏東縣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已於4月1開始公告至6月30日止,共3個月。經統計,被繼承人計有944人、土地1877筆、建物79棟,土地總面積約98公頃,依112年公告現值計算,未辦繼承登記土地總價值逾11億元。

另統計截至112年3月底,屏東縣歷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已列冊管理土地累計有2萬8864筆、建物1058筆,公告現值合計逾141億元。

除112年度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公告資料已揭示於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的公所及村裡辦公處公佈欄,民衆亦可在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網站之公告專區或公告訊息查閱。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說明,依土地法第73條及第73條之1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聲請逾期者,還需繳納罰鍰;倘逾公告期間仍未聲請登記者,將由縣府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15年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屏縣府地政處地籍科長林朝賜表示,這多數案件都是小塊土地亦或多人持分,認爲價值不高而遲遲不辦理手續,還有就是繼承人長年旅居國外,聯絡不上。

地政處提醒,「兒子女兒都是寶,男女繼承一樣好」,男女均有繼承權。爲保障自身權益,請繼承者們儘速洽土地所轄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有困難者,建議可由1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爲公同共有登記,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或衍生罰鍰情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屏東縣政府地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