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全球首例!集保首度發佈ESG評等機構行爲準則

全球首例!集保首度發佈ESG評等機構行爲準則 明訂7原則31指引

配合金管會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集保結算所於國內首度發佈「ESG評等機構行爲準則」,共訂定7項原則31項指引,可望成爲ESG評等機構的共同標準。這也是全球第一個以ESG評等使用單位的身分,發佈行爲準則。

集保指出,ESG評等應用的爆炸性成長,許多國家的監理機關已提出相關監理計劃,除已公佈的IOSCO與日本金融廳外,包括歐盟、英國、新加坡等市場,均已發佈相關草案,期能對ESG評等機構進行管理。

集保因此參考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及日本金融廳(FSA)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發佈的類似準則,並參考國內實務及業界意見後,共訂定7項原則31項指引,期待能透過集保與國內外ESG評等機構的緊密連結與合作,提高ESG評等的透明度,並保障我國受評公司相關權益。

集保結算所總經理陳德鄉指出,集保營運的投資人關係整合平臺(ESG IR平臺)已收錄除我國公司治理評鑑外,更囊括全球6大ESG評等機構對臺灣超過600家上市櫃公司的評等,是我國最主要的ESG評等使用單位之一。

該行爲準則的發佈,不僅將接軌國際,也爲市場樹立標準,集保後續也將持續扮演我國受評公司與評等機構間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