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的原意

圖╱本報資料照片

1991年家庭所得與財富比較

古文名篇裡有「原道」、「原君」、「原法」…,原就是追溯,追溯道的本意、追溯君王、法制的本意,今天來追溯一下貧富的本意。

長期以來,統計官員總認爲所得高、低一事,是所得不均,而非貧富不均。何以有此奇論?他們會說,所得高的不見得財富也多,所得低的其財富也不見得少。然而,真是如此嗎?

這個說法不易驗證,因爲臺灣現在只有所得分配的資料,家庭收支調查於每年8月公佈,至於財富分配於1991年曾辦過一次國富調查,如今已成絕響,也許有人會說:「現在每年不是也會發布國富統計嗎?」沒錯,但這份統計只有平均數,沒有分配數,看不出財富分配的變化。

那麼,所得高者是否財富也多?如今是沒有資料可以驗證了,雖然如此,1991年那一次的國富調查曾研究過前10%高所得家庭,與前10%高資產家庭的相關性,結果發現兩者密切相關,換言之,財富多的人其所得也高,所得高的人其財富也多,如此說來,我們以貧富不均來形容所得差距擴大,全然合理。

1991年民風淳樸,受訪者願意據實以告自己的所得、財富,這份資料極爲寶貴,是解答所得分配、財富分配相關性僅有的資料。這份統計顯示:將家庭所得由低而高排序,分爲十等分位,取前面所得最高的第十分位組(前10%),觀察其所得、資產淨額(財富),會發現那一年他們的年所得150萬元,家庭財富1,384萬元,比第九分位組的91萬、801萬元高出甚多,意思是所得高者,其財富也多。

接着,我們改以家庭財富由低而高排序,取前10%(第十分位組)最富有的家庭觀察其所得、財富,結果發現那一年他們的年所得117萬元,家庭財富1,729萬元,也遠高於第九分位組的85萬元、883萬元,意思是財富多者,其所得也高。

前述一個是依所得排序,一個是以財富排序,兩者前10%的樣本家庭差異不大,前10%高所得家庭其財富也多,前10%財富多的家庭其所得也高,如此說來,所得低者當然就是貧者,所得高者當然就是富者,在沒有財富分配資料的情況下,以貧富不均形容得分配的變化,非僅淺顯易懂,也有統計上的合理性。再說,長期以來臺灣沒有財富分配統計,孰令致之?難道不是統計部門的疏失嗎?

當然,從統計上來說,所得是指一年家庭的收入,財富是指年底家庭所持有的儲蓄、股票、房地產等資產淨額,前者是流量統計,後者是存量統計,意義不同。但由上述資料比對可以發現,兩者密切相關,更何況自古以來貧、富系社會狀態的描述,並沒有流量、存量的思維,官方此一所得差距不是貧富差距的奇論,可謂莫名其妙,不食人間煙火。

不論追溯貧富的原意,或從語言的感知性、統計的相關性,都說明了貧富不均一詞要比所得分配、所得差距更有溫度,更適合用來形容社會階層的變化,也更容易喚起執政者的注意。

小檔案■統計有流量存量之別,流量是一段時間的量,存量是一個時點的量,例如1月出口100億、2月100億,…直到6月也是100億,上半年出口即600億。若1月失業10萬人、2月10萬人…直到6月仍是10萬人,上半年失業爲10萬人(不可累加)。因爲失業是存量,出口是流量。

小檔案■所得是流量,資產是存量,以1991年國富調查和家庭收支調查比較,前20%平均家庭所得113萬,後20%是23萬,五等分位差距4.97倍,而前20%富者的平均家庭資產淨額1,306萬,後20%僅78萬元,五等分位差距16.8倍,財富不均更甚於所得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