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求職者到KK園區摘器官 集團成員竟有大學生、議員司機
直播主陳盈齊等10人爲賺錢詐騙民衆「出國摘器官」,2022年策劃訛2人到泰國,實際上是前往緬甸KK園區摘臟器,2被害人分別支付約100萬的泰達幣、機警逃回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陳8年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日前辯論終結,陳搬出「母親罹癌」說詞,並稱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請求輕量刑。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盈齊得知可介紹他人出國摘器官牟利,與朋友們聯手誘騙被害人,製作「來吧!我們需要你」工作宣傳,私下談價碼「送1人出境可獲利新臺幣200萬元」。共犯們與國外摘器官的買家接洽,還替被害人辦護照、做全身健康檢查、送機。
陳以高薪聘請一名精通英文的女秘書到泰國,從事翻譯工作,2021年6月18日女秘書獨自搭機出境,輾轉抵達緬甸邊境KK園區,結果被逼迫做詐騙工作,她驚覺受騙。女秘書上網求救,聯繫緬甸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通知母親,母親2個月後支付摺合約新臺幣100萬元的泰達幣給KK園區老闆,纔沒被摘取器官回臺。
陳等人沒拿到介紹女秘書出國的報酬,另覓目標,安排另名男子「出國幫忙領贏得拳賽的賭金」,騙對方事成後可到公司上班。2021年8月9日,「領獎男」搭機到泰國曼谷,他發現Google Maps顯示司機一路往北開,與旅館方向相反,打電話聯繫同學,同學勸他快離開;男子3天后自泰返臺。
士林地院認爲陳等人詐騙被害人出國,目的是摘除他們的器官牟利,若非以失敗收場,被害人可能因而死亡,這些人惡性重大,除陳盈齊被判8年徒刑外,共犯張秉𬀩判刑7年6月、袁家翔3年6月、胡重慶4年2月、楊振楷4年、簡浩軒4年2月、楊舒婷4年、蘇子晅2年6月、竇一浚5年,幫助犯卓爾傑2年6月。
一審宣判後,檢方和被告皆上訴。檢察官主張簡、張兩人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前段,且一審量刑過輕,違反比例原則。
自稱就讀臺北醫學大學的胡重慶表示盼能完成學業,辯稱他只是把有牟利的訊息告訴陳盈齊,直到有人被騙,才知「事情大條」,他沒拿泰達幣,僅「傳遞訊息」,認爲一審判太重了。
楊振楷現在是市議員司機,他稱只是轉交資料,並不知被害人有無出國。楊2002年10月出生,2022年5月犯罪時還未滿20歲,高院爲此還特地再傳喚釐清。
羈押1年多的張秉𬀩(42歲)已婚、育有3子,原在工地打零工,他否認自己是案件要角。在早餐店上班的楊舒婷聲稱自己是「末端」角色,她涉世未深,判4年太重。蘇子晅認爲自己在偵查中自白,有提供資料應可減刑,希望法官給他自新的機會。
高院定1月24日宣判。
直播主陳盈齊(前排左)、工地零工張秉𬀩(黑框眼鏡)、電腦作業員竇一浚(綠衣者)都涉入KK園區摘取人體器官未遂案。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