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勞駕駛撞死2國道警和司機 大貨車運將竟連續上班22天!

郭振雄葉家豪在路肩盤查貨車時,遭另一部大貨車追撞,致2人及蕭姓司機死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道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和大貨車蕭姓駕駛23日在國道1號南下308.1km,遭陸姓駕駛開大貨車追撞,導致3人死亡,陸姓駕駛坦承有打瞌睡疲勞駕駛,移送後依10萬元交保。高雄勞工突擊陸男所屬的貨運公司,發現他竟然連續22天上班,中間沒有休假,而且其中7天工時超過12小時依法加重開罰300萬。

郭振雄、葉家豪23日凌晨4點多在路肩攔查違規大貨車,卻遭道陸姓駕駛開大貨車從後方追撞上大貨車再撞警車,導致1人被撞倒地、2人卡車底, 3人不幸死亡,國道四大隊副大隊長王怡仁表示,「當時葉家豪開單、郭振雄警戒制單完成簽收要交給駕駛時,3人站在警車和違規的大貨車中間,執勤過程並沒有疏失。」

王怡仁說,「陸姓駕駛坦承是疲勞駕駛,所以有打瞌睡。」 經調查發現,陸姓駕駛前一天下午5點從高雄路竹牛奶桃園卸貨,凌晨0點準時回高雄,1點30分在後裡休息站睡了一小時,出車至肇事將近12小時,妻子說他最近身體不好,「我昨天跟他說叫他不要跑了,他不聽,他說他同事有事。 」訊後以10萬元交保候傳

而勞工局突擊勞動檢查陸姓駕駛的貨運公司,竟發現陸姓駕駛連續出勤22天(4月1日至22日)、中間沒有休假,而且有7天是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總加班時數已經超過法定的46小時,另外輪班間隔休息時間,更有多天都不足11小時, 因此依照違反勞基法加重開罰300萬元罰鍰。

勞工局表示,查出該間貨運公司,2017年8月就曾因爲勞工連續工作超過7天以上、沒有給付假日工資等,遭裁罰4萬元,如今又讓勞工連續工作22天,導致勞工過勞發生事故,因此加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