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男扮正妹摸黑激戰2男!處男啪12次知真相崩潰 結果大逆轉

一位處男在交友軟體上被冒充正妹的男子阿倫騙上牀,事後得知真相崩潰,法官二審認爲無法認定兩人12次的性交是強制性交,因此在12次性交的部分改判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

男子阿倫(化名)利用正妹照片,上交友軟體誘騙2名嫩男到住處後,將安眠藥加入酒類飲品給對方喝下,並在關燈後假扮女性進入房間發生性行爲,其中1位「處男」與阿倫發生12次性關係,得知後崩潰的不願面對真相, 還堅稱他是女性。法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阿倫不服上訴後,法官認爲阿倫和男子12次性交難以判定是強制性交,此部分改判無罪,改判3年6月徒刑。

阿倫在網路上下載年輕女子照片,冒充年輕正妹,並將使用者性別設定爲女性,使用交友軟體,佯稱自己名字叫「林語婕」年紀約20歲左右,以此方式認識男網友,進而邀約聊天對象到住處,再佯裝爲「林語婕」哥哥接待,希望對方等待「林語婕」返家,等關燈時趁被害人無法辨識真實身份又冒充「林語婕」與2名被害人(下稱A男及B男)發生性行爲。

根據判決書,阿倫於2019年12月間要求A男在房間等待,並利用機會將安眠藥加入酒內給A男飲用,還對A男表示爲了避免其他家人知道,希望A男關燈等待,阿倫冒充「林語婕」進入房間後兩人便進行肛交。事後A男感覺生殖器上有糞便,於是質問「林語婕」表示「那我開一下燈至少看一下妳的臉我才硬的起來,不然妳都不讓我看很奇怪」、「爲什麼我回到家會食慾不振,吃東西想吐」、「你根本就是男的吧,不要再騙人,從頭到尾沒見過你的面」,但阿倫始終否認,A男氣得就醫並採集尿液送檢,驗出安眠藥成分,才知道自己遭到迷姦。

阿倫用同樣手法,對另一名B男進行12次性行爲,但B男因爲毫無性經驗,被誘騙後,還堅稱「林語婕」是女性,3個月間發生多達12次性關係,自己從未懷疑過竟然是走男生「後門」,B男表示「我想摸其他部位時,她會把我的手撥開,「林語婕」表示皮膚粗糙是工作緣故,她的頭髮很硬像假髮,問她頭髮像假髮時,她說有包髮圈,對方會將屁股喬好高低位置,有時對方的手會引導我插入,也會幫我打手槍讓我變硬再插入,之後插入時,感覺也不像是女性的陰道觸感」。

法官檢視B男和阿倫的對話,兩人聊天內容也多以情侶相稱,B男曾親暱傳訊「寶貝」、「我在家囉,等我的寶貝回家,大豬豬我起牀了,在等公車,妳齁,該打屁屁,草莓種這麼大顆」、「要用親親叫我起牀喔」、「下次我愛愛會更進步的喔」、「昨天都黑黑的,我都看不清楚妳」、「然後昨天我的寶寶又把我操的全身無力,我的棒棒好不好」,等語。

事後阿倫坦承邀2男回家,但否認發生性行爲。法官認定,阿倫明知兩名被害人無意與他發生性行爲,卻爲一己私慾,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意願,造成他人心理創傷,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對方和解賠償,毫無悔意,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四年六月,阿倫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認定阿倫與B男12次性交,難以認定是強制性交,因此此部分判無罪,改判3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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