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纏訟10年 消費者獲481萬賠償

消基會因而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近日判決確定共獲481萬5589元賠償,最高額爲獲4萬8067元賠償。(消基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胖達人手感烘焙」標榜其店內麪包商品「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絕無人工香精」,但遭踢爆使用人工香精並稽查屬實,消基會因而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近日判決確定共獲481萬5589元賠償,最高額爲獲4萬8067元賠償。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指出,1060位受害消費者在消基會義務律師的協助下打贏這場團體訴訟,最終有74位消費者得到萬元以上的賠償,最高獲賠金額爲4萬8067元,但有196人未能提出發票原本,或僅提出貴賓卡、櫻花卡而無相對應消費發票原本,經判決駁回請求。

陳雅萍說,損害賠償,除財產上之損害填補外,另就非財產上之損害判賠每名消費者1000元,再依消保法第51條規定加計損害額(含財產與非財產上之損失)一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消基會提及,如以近日的好市多綜合莓果案補償比較,如以胖達人案賠償案相較,則可獲得金額2470元賠償。且好市多的A肝莓果卻是有「致病性」,但好市多僅退還原購買金額(469元)再加賠1倍,對於消費者來說,非常不合理的,呼籲好市多公司應該重新思量,給予受害消費者更合理的補償。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也提及,近日新北市發生有幼兒園涉嫌餵食幼兒不明藥品案,如果偵察屬實,家長可洽詢消基會,人數達到20人,消基會願意爲家長提起團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