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碳大戶增至550家 環境部:是否繳碳費視今年排放量

環境部日前更新111年符合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事業,增加至550家。聯合報系資料照

2024起排碳有價,原先統計有512家排碳大戶將被課徵碳費,但環境部氣候署日前更新111年符合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事業,增加至550家。氣候署表示,每年業者情況都有變化,若生意興旺也有可正增加能源或電力;至於這550家是否要繳碳費,還須視今年排碳量而定。

氣候署排放管理組長郭孟芸指出,截至去年11月底的登錄資料,排碳大戶仍爲512家,但因每年業者營運狀況會有變化,若景氣不好、營運不順,工廠不運作,就會減少排放或用電量,反之,若生意興旺就有可能新設工廠,也會增加能源或電力使用量。

根據現階段碳費收費辦法草案規定,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到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及製造業者爲收費對象,須將今年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在明年4月前完成盤查登錄,再依收費辦法於明年5月底前進行網路申報碳費。

針對今年新增的排碳大戶,郭孟芸表示,若要停止登錄須「連續3年年排放量未達2.5萬噸」,因此這段起徵碳費的期間,這550家業者都須做盤查登錄,但這550家業者是否全都需要繳交碳費,就要視今年排放量結果而定;另碳費費率及計算公式,還須由碳費費率審議會討論決定,審議會委員預估本週公佈、碳費費率則將在本月底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