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稅明年首申報 臺廠揭泄密漏洞

要課稅,就要先知道商品排了多少碳,試辦期外國進口商不需採購CBAM憑證,但每季需提交CBAM報告。CBAM今年今年10月啓動過渡期,要求最晚2024年1月底前,廠商必須第一次提報2023年第四季(3個月)的CBAM報告(產品碳含量)。

歐盟執委會過渡期申報規章草案,內容涵蓋進口商應申報項目、出口國生產商應提供進口商資料項目、產品碳含量計算方式、無法提供實際產品碳含量時使用預設值的比例限制、罰則等。

經濟部研發會表示,國內產業界發現申報規範有部分執行細節不清楚,例如未同步規範進口商的保密義務,恐有泄漏生產商營業秘密的疑慮。此外,對於中間產品碳含量的比例限制,若產品來自尚無盤查制度的國外廠商,生產廠商恐面臨無法提供實際產品碳含量困境。

研發會說,等申報規章定案後,會立即辦理「產品碳含量試填工作坊」,提供廠商產品碳含量計算分配的演練,建構填報能力以符合報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