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全面勝訴,夏普陷“訴訟泥沼”,中國成規則制定者
相信最近很多朋友都在關注OPPO和夏普之間的“皇城PK”,當然最後的結果是OPPO與夏普達成專利交叉許可協議及合作,協議涵蓋雙方終端產品實施通信技術標準所需的全球專利許可。同時,雙方將結束2020年以來在多個國家及地區的專利訴訟和爭議,OPPO獲得全面勝利。
夏普對於OPPO發起的專利訴訟集中在3G、4G、Wi-Fi等領域,並且過分地提出高昂的專利費請求,對於這種不公平、不合理高價專利收費,OPPO沒有選擇妥協,而是積極應訴,同時通過提起“全球費率訴訟”、“FRAND侵權訴訟”、“反壟斷投訴”和大規模“無效訴訟”進行反制。
其實從OPPO在知識產權方面的佈局不難看出,OPPO的科技儲備和綜合實力已經達到一定的水平,2021年美國專利授權量排行榜中共有5家中國企業上榜,OPPO就躋身TOP50,展示了日益成熟知識產權佈局。同時通過和夏普的訴訟,也保護了國內其他廠商,夏普在訴訟OPPO之後談判的專利費,將成爲夏普跟中國其他手機廠商談判的標準。
當然OPPO全面勝訴的意義不僅如此,更關鍵在OPPO作爲原告的深圳案中,夏普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而深圳中院駁回夏普對管轄權的異議申請,並在裁定中確認了中國法院對標準必要專利的全球許可費率糾紛具有管轄權,這也是中國法院首次在專利案件中確認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費率的管轄權。
更讓人激動的是,在8月份的時候,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了夏普在本案關於管轄權異議的上訴,這是我國最高司法機關首次明確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條件的管轄規則,爲企業公平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從防禦型法治轉向引領型法治、積極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規則制定,可以說中國也成爲了規則制定者。
所以從這次OPPO全面勝訴,夏普陷“訴訟泥沼”看到,OPPO不僅獲得勝利,核心的關鍵在於確認了對標準必要專利全球許可費率的管轄權,知識產權的話語權不再是外國的領域,中國成爲新晉的規則制定者,這纔是最值得開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