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機車被當偷車賊? 臺中63歲男控警:證據不夠栽贓!

東森新聞記者林玠汶、葉弘傑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63歲陳先生投訴,日前騎車時被旁邊機車腳踏板給絆倒流血,當下氣得把這臺機車移到人行道;但好巧不巧,這臺機車後來被偷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陳先生有牽車動作,懷疑他就是嫌犯,通知到案,但陳先生矢口否認,質疑警方,爲何只調閱一支監視器,光憑移車畫面就判定他是偷車賊。

陳先生表示,4月9日到醫院探病,意外被另一臺車的腳踏板絆倒,當場流血受傷,氣得把機車牽到人行道上;但事後這臺機車卻剛好被偷,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指出,陳先生當時牽車準備離開,再過一會兒又牽了另一臺白色機車,走上人行道,一路往前走50公尺,通知他到派出所筆錄

被當成偷車賊的陳先生喊冤「是很衰,我的家庭這樣,我被賴說是賊,一生中很不甘願的不願」,他說,「我就去跳蚤市場,那裡有一些賊,一個人跟我報說,那裡有臺沒車牌的,不知道誰的,找到我打給他(警方),我說這裡有臺沒車牌的,是不是他(車主)的,我不知道。」

中市坪林所長蔣勝田(上圖)指出,「事後陳先生有提供說,那個車應該是在哪裡,提供我們警方去協尋,我們也依照他講的,那個地點找到那部機車」,但筆錄過程陳先生坦承,「他的朋友說需要買一部機車,當天他把這臺車子牽完後,有聯絡那位朋友來把這部機車牽走。」

陳先生到底有沒有跌倒?機車往前挪後被誰偷走?,這些疑點監視器通通沒有拍到,警方只調閱一個角度的畫面,陳先生被以竊盜罪嫌疑偵查當中,但警方表示,根據畫面,再加上他的說詞,是有最大的嫌疑。現在警民雙方各據一詞,證據性的畫面還沒出來前,無法定罪